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决算

日期: 2022-09-27 浏览量:156 来源: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统一战线工作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单位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侨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单位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组织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单位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协调处理民族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民族宗教领域应急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强化民族宗教领域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加强相关培训工作,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加强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全区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承担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八)参与拟订、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九)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调研,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十)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关于侨务工作的决定,调查研究全区有关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一)指导乡镇党委、区直各党委(党工委)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协调政府有关单位统一战线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代管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十二)负责全区统战系统的实绩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1.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1.3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94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本年度工作实际增加;二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增加1人。

(二)支出总计51.3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3.8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4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1万元,资本性支出1.33万元。

2.项目支出7.5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4.60%。主要包括民族宗教专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50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本年度工作实际增加;二是民族专项经费增加,包含清真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我单位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6万元,项目支出7.5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0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本年度工作实际增加;二是民族专项经费增加,包含清真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等。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36%,项目无年初预算安排,民族专项经费为省市专项,按上级要求调整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9万元,占76.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万元,占15.30%;卫生健康支出1.65万元,占3.21%;社会保障支出2.76万元,占5.3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9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8.59万元,主要是工资、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8.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实际工作调整,压减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7.50万元,主要是民族宗教专项事务等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民族专项经费为省市专项,按上级要求调整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3.00万元,主要是其他统战事务等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按实际支出情况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5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取暖费等支出,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原因主要是按照实际人员情况调整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养老保险变化、新一年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9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没有安排,原因主要是职业年金为调转或退休的一次性支付。

3.卫生健康支出1.65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65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1.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新一年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2.76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7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我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单位无此项费用,无年初预算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4万元,比上年增加4.09万元,增长125.73%,主要原因是民族专项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展开整体绩效自评。

(2)单位评价情况。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单位和主管单位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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