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邱区深入推进区直单位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2-06-04 浏览量:378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阿吉斯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新邱区深入推进区直单位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深入推进区直单位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省市关于“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现就深入推进区直单位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按照“集中为原则,不集中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区直单位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即区直单位审批服务工作向一个股室集中、审批服务股室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区直单位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区直单位对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服务授权到位、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到位,加快实现审批服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

二、实施范围

承担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区政府部门(单位),区委有关部门、省市驻新邱区单位和区内公共服务单位可根据实际纳入改革范围。


三、工作任务

(一)整合内部职能,推进审批集中。区直单位要做好内部职能整合,设立行政审批服务股,将内部审批服务职能向行政审批服务股集中,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审批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并建立健全内部科室协同配合机制,形成“行政审批服务股牵头、多个科室支撑、协同审批服务”的运行模式。

(二)明确分管领导,配强入驻人员。各单位明确一名分管审批服务工作的负责人,统筹解决审批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入驻人员采取“1+X”方式:“1”为一名首席审批员(行政审批服务单位需明确负责审批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为首席审批员;除单位主要负责人外无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该单位要从本单位选拔1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担任首席审批员),对该局的审批业务负责;“X”为若干名工作人员,根据审批工作量确定入驻人数,工作人员要求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在编在岗。所有入驻工作人员由各单位申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核许可,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1+X”入驻人员,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原则上同时有1名人员到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区开展工作即可(配备工位1个),原则上采取全年委派1人常态化进驻。根据各部门业务实际情况,并确因部门人员紧张的,可适当放宽要求,确保有审批业务时,“1+X”人员15分钟内到岗开展审批工作。

(三)梳理入驻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各涉改单位要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和“阜新政务服务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并以清单形式同步向社会公布。要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对依申请类事项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要素标准制定好每件审批服务事项的服务规程。

(四)完成审批授权,人员集中到位。落实好“应入尽入,入必授权”。各涉改单位要对首席审批员进行授权,授予权力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一般事项的决定权。对通过审查书面资料、检验检测结果、专家论证评审意见即可作出审批决定的事项,授予首席审批员审批决定权,实行“一审一核”,现场办结。二是重要事项的初审权。对需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且无法进行专业把关的事项,授予首席审批员初审权,初审后,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审批办结。三是组织协调权。对需要技术论证或现场踏勘的事项,有权安排、协调本单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办理。四是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对各类审批文书,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一律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授权行政审批专用章交由首席审批员管理及审批使用。首席审批员确定后,各涉改单位要及时全面授权,并确保首席审批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时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事项网上集中,推进线上办理。依申请类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进一步完善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网上深度应用。各涉改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的精神,“坚持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区直各单位不得再单独自建业务系统,对于上级对口部门已建业务系统,按市统一安排部署逐步并入“阜新政务服务网”,全面接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做到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政务数据互认共享、业务办理协同联动,加快实现“一网通办”。窗口受(办)理事项按市统一进度安排,逐步实现同步在“阜新政务服务网”电子政务平台进行操作,所有办件接受电子监察和“好差评”考核,建立健全审批服务电子监察机制。

(六)制定配套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派驻工作人员管理机制。派驻工作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仍在派出单位,在派出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并向派出单位反馈考核结果。二是建立审批服务事项管理机制。各单位对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的事项,一律不得在窗口之外受理。未经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人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撤窗或撤回已入驻办理事项。要按照“一网通办”的要求,持续推进事项精细化梳理,不断提升事项办理的便利度。三是建立“三集中三到位”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一站式”审批、“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的运行模式,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四是建立监督追责机制。完善投诉及举报渠道,对于审批服务事项“明入暗不入”、入驻的事项未在窗口及时受理、未按规定及时办结、未在电子政务平台办理事项、超期被电子监察系统发牌、“好差评”中评价较差等情况进行监督及责任追究。

四、实施步骤

(一)方案审定。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一览表(见附件1)、应入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理的事项明细表(见附件2),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的要求,抓紧制定入驻方案,并报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由协调小组牵头组织区委编办、区司法局等单位进行审定。(完成时限:2022年5月20日前)

(二)入驻中心。各相关单位按照审定的入驻方案有序做好入驻工作,并按照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范本)对首席审批员授权到位(见附件3)。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实施。(完成时限:2022年6月10日前)

(三)评估验收。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牵头,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情况列入各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完成时限:2022年6月15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落实好各项具体任务,要建立分管领导具体抓、审批股室具体实施的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职能,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

(二)分工负责,合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在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督导、协调,区委编办、区司法局等单位全力支持,涉及此次改革的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按期按要求完成。对改革中有令不行、执行不力的,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约谈督办,如仍不整改完成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区直单位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关于《关于印发新邱区深入推进区直单位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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