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站建设情况的通知

日期: 2022-10-24 浏览量:269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阿吉斯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以及《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应急消〔2021〕187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区基层消防力量,强化乡镇(街道)消防安全体系建设,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的《阜新市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管理规定(试行)》要求,请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务必于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将纳入区政府年终考核,区消安委办将对此项工作不定期开展督查考核。

区消安委办联系人:柴子祎   联系电话:18242858670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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