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7-15 浏览量:273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刘佳慧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议精神,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阜政发〔2022〕9号)以及全面排查规范重点领域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工作要求,经研究,区政府决定取消调整行政职权事项11项。其中,取消5项,将相关部门行使的6项行政职权调整至市直相关部门行使,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将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部门要做好取消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于取消的行政职权,要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对于调整至市级部门行使的行政职权,要积极与相关对口部门进行沟通,做好对接保障工作。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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