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建立健全农村道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试行) 新邱区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落实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5-08-11 浏览量:129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翔宇 文字大小:

长营子政府、街基街道、新发屯街道,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建立健全农村道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新邱区农村道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建立健全农村道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管理养护,按照《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20〕24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农村道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阜政办发〔2025〕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道路管理养护体系,建立权责清晰、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长效管养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农村道路管护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邱转型振兴提供坚实可靠的交通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农村道路主要是农村公路和村内道路。其中: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公路网规划,连接县(市、区)、乡(镇)、建制村、重要交通节点以及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的主要道路;村内道路主要是指位于城乡结合区域、乡镇区域、行政村或自然村区域除农村公路之外的道路。

三、工作任务

(一)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

1.全面推行路长制。区、镇、村三级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区、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区、镇、村三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及路域环境整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原则,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明确区、镇村相应部门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加大管理养护投入力度。

2.加强区级统筹和政策引导。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市交通局落实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养护标准并指导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统筹,按标准下达相关资金并监管使用;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发改等部门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3.发挥好镇、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长营子镇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求可成立乡村公路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二)构建村内道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

1.明确部门职责。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指导村内道路管养工作,对符合标准的道路上报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纳入农村公路规划路网,协调区级对口部门对已建成的村内道路明确产权和管养主体并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继续对村内道路建设加大政策支持。

2.加强监督管理。长营子镇是村内道路管养的监督主体,负责压实村民委员会的主体责任,督促村民委员会制定年度管养计划,监督管养资金使用情况,协调解决管养中的矛盾纠纷。建立“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路”巡查机制,每周至少开展1次村内道路巡查,建立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

3.明确责任主体。村民委员会是村内道路管养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村民开展日常巡查、清扫保洁、小修保养、灾毁恢复等具体工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村民清理村内道路两侧垃圾、杂物,拆除私搭乱建,引导村民规范堆放柴草、农机具,保持路域整洁。将村内道路管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参与村内道路的日常维护。通过志愿服务等形式,发动村民积极参与道路管护,对破坏村内道路的行为及时劝阻或向村委会报告。落实门前“三包”制,村民负责自家房前屋后村内道路的卫生保洁、绿化保护,不得在路面上堆放垃圾、晾晒谷物、停放农机具阻碍通行。

(三)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市场化运作选择专业队伍实施养护;日常养护、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采取分段承包、定额包干、“以路育树、以树养路”等模式,吸纳沿线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交由第三方公司实施,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

2.强化农村公路安全管理。道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完善安全设施,消除农村公路运营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灾害防治应急保障体系,提高抗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3.严格落实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农村公路的法律、法规,积极与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农村公路巡查监管,排查整治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隐患。

(四)构建村内道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加快推进村内道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村内道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日常保养、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以路育树、以树养路”等模式,吸纳沿线群众参与;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将村内道路日常养护交由第三方公司实施,逐步建立村民委员会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鼓励将其他等级公路养护与村内道路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

2.加强安全管理、提升灾毁应急处置能力。长营子镇、各村民委员会要保障村内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投资,加大村内道路隐患排查力度,完善安全设施,消除村内道路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村内道路灾害防治应急保障体系,提高抗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

1.农村公路资金

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协调市交通运输部门,争取补贴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隧)改造、重大灾毁恢复。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要求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每年在预算中列支50万元道路养护资金,用于农村道路养护和管理等支出。对于缺口部分,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养护单位要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护资金使用台账,明确资金使用单位、资金来源渠道、资金用途等信息。实行养护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接受审计和群众监督,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一般债券方式依法依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2.村内道路资金

长营子镇政府要大力推动村内道路与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融合,多渠道筹措资金,实现“以项目带养护”。各村民委员会要激活内生动力,依托村集体资产收益反哺,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村集体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农村道路养护。在社会上搭建多元参与平台,鼓励企业认养路段,通过企业冠名、公益宣传等权益激励社会资本注入,形成镇政府、村集体、社会“多轮驱动”的筹资格局。在资金管理上,坚持“规范透明、高效安全”原则,建立专户专账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每笔收支通过村务公开栏定期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同步引入绩效考评机制,将资金拨付与养护质量、村民满意度挂钩,形成“以效定补、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避免资金闲置或滥用。

四、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农村道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各部门及长营子镇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进展情况反馈机制,及时掌握长效机制建立进展情况,发现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长效机制建立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有效监督的积极性,为长效机制建立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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