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2-22 浏览量:117 来源:新邱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格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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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三、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并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提出推进制造强区的工作措施和策建议。
3、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4、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依法行使全区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
5、承办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助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6、参与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络、协调驻区中、省、市直企业。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科、托管中心、工业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72.3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61.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1.8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8.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34万元。
(二)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三)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22万元。
(四)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六)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已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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