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2-21 浏览量:298 来源:新邱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格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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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三、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服务区委中心工作,承担区委政务保障职能;
2、承担为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
3、承担为思想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新邱时讯》的编辑、出版和发行,转播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自办广播电视节目;
4、承担为社会管理、信访接待和信访事项复查提供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5、承担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活动提供服务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教育工作;
7、负责全区信息化建设,协助做好机要值班工作;
8、负责党史研究和地方史志编纂工作;
9、负责接收、征集、管理档案和开展档案利用工作;
10、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11、负责青少年教育保护工作;
12、负责本系统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13、新邱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架构建设工作;
14、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
二、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
(一)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均来自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362.7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63.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0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2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11.41万元。
(二)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6万元,下降幅度为100%,下降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改革后,所属车辆均由派驻单位负责费用支出,本单位车辆均已派驻,故2023年度未作此项预算。
(三)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7.05万元。
(四)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党群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已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阜新市新邱区党群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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