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2022年度决算

日期: 2023-08-04 浏览量:192 来源:新邱区财政局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区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乡镇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二)研究全区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研究提出区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的调整建议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区及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区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参与债务谈判。    

  (十二)代区政府履行区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区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等。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制定全区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七)负责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

  (十八)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吸引各类资本任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九)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二十)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参与制定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二十一)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协同,健全并执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

  (二十二)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二十三)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强化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指导企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和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二十四)研究分析全区金融运行情况、拟订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本地区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新邱的资金投入;拟定全区地方金融机构发展规划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发展政策和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工作、协调落实区委、区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二十五)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区直公务用车管理的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区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区其他公务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管理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2.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的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布和组织推介。  

  3.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监管,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51.4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51.4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1.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19.37万元,增加166.13%,一是工资福利支出调标升档、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本年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款;咨询服务费;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款。

(二)支出总计351.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0.2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6.9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6.66万元,资本性支出0.41万元。

2.项目支出151.1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3.02%。主要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款、咨询服务费、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款。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19.37万元,增加166.1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调标升档、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本年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我单位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25万元,项目支出151.1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9.37万元,增加166.13%,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调标升档、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本年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款;咨询服务费;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款。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74.0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0.13%,项目经费年初未制定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4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21万元,占7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万元,占1.81%;卫生健康支出2.89万元,占0.82%;住房保障支出3.96万元,占1.13%,农林水支出62万元, 占17.6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21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87.0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奖金、办公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22.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委托业务费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以及办公经费增加导致

(2)其他财政事务支出89.17万元,主要是额外补充的委托业务费等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0.23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我单位无养老保险补缴导致。

3.卫生和健康支出2.8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8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6.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对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年初预算估计略大导致。

4.住房保障支出3.96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3.9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对公积金基数调整年初预算估计略大导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费与上年相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36.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06万元,比上年增加87.65万元,增加177.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委托业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134.1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2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4.13万元,自评平均分92分。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委托业务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办公费”“专用材料购置费”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34.13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决算表

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财政局.xlsx

第五部分    附件

财政局.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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