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

日期: 2024-02-07 浏览量:261 来源:新邱区应急局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为推进我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全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重特大灾害挑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依据《辽宁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明确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实现统筹指导、地方就近指挥,各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同的救灾应急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统筹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着力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生活救助等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减灾。科学实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加强重点防治工程建设,实现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强化统筹协调,有效应对各种自然灾害。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健全自然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提升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精准化,建设应急救援关键力量,完善灾后恢复重建体制,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

(三)规划目标。

1.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2.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年均因灾死亡率控制在每百万人口1人以内。

3.持续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教活动,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知识的社会公众普及率显著提高,实现在校学生自救互救知识全面普及。

4.提高全区重要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

5.灾害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6.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力量参与水平显著提高,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现代化。

1.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党委和政府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一领导;应对自然灾害的事权划分明确;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各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各指挥部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区政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担负统筹自然灾害防治的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应对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应对自然灾害的工作机制。

2.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防治法规和预案标准体系。

依据国家层面自然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健全我省灾害防治法规体系,明确各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治中的行业管理和协调配合职责,进一步理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关系,提高灾害防治法治化水平。完善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制定全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应急响应、现场指挥救援等工作规程和标准,逐步完善覆盖全灾种、全过程的自然灾害防治标准框架,形成具有本地区特点的自然灾害防治法规和标准体系。按照职责分工,修订《新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总体应急预案的地位、效力、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组织修订自然灾害救助、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完善分级应对机制,进行合成演练。

3.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

加强资源整合和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继续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系,鼓励开发使用在线课程和虚拟仿真教学,加大教育普及力度。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国际减灾日等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季节性和区域性自然灾害风险,常态化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编制实施防灾减灾教育培训计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灾害风险管理能力。

4.进一步健全灾害信息共享和舆情应对机制。

建立应急、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统计、气象、林草等单位的灾害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构建统一的灾害综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致灾因子、承灾体、救援救灾力量资源等信息及时共享。加强灾害趋势和灾情会商研判,完善灾情统计制度和灾害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壮大灾害信息员队伍。健全重特大灾害舆情应对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实现“六个提升”,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

1.提升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

组织开展全区灾害风险普查,摸清全区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完善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加强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利用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等监测设施,提高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整合信息发布资源,完善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强化面向公众预警信息传播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实效性。健全灾情统计制度和灾情报告系统,强化县、乡、村”灾情报送体系,健全灾情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灾情处置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科学性。

2.提升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

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抗潮、防沙治沙、森林防火、生态环境治理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加快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建设,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泥石流灾害防治,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加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重点提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以及生命线工程的抗灾能力和设防水平,提高公共设施安全水平。结合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等,推进实施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加强减灾示范社区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3.提升综合应急救援救灾能力。

各级应急救援力量要坚持专业能力建设与综合能力建设“两手抓”,加大先进关键装备配备力度,在实战中磨合练兵。加快实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综合救援能力,切实担负起各类灾害抢险救援任务。统筹安全生产、地震救援、航空护林等应急力量,推进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应急救援主力军的定位,突出加强基层应急救援核心力量建设。积极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举办应急管理培训课程,增强干部灾害风险意识,提升应急指挥能力。

4.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完善各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持续推进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合理扩大储备规模和品种品类。采用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等多种方式,丰富应急物资储备品种,优化物资储备布局,提高物资保障现代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补助标准,稳步提升受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统筹做好恢复重建需求评估、重建规划、技术保障、政策支持等工作,坚持科学重建、民生优先,将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加快恢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和水平。

5.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

注重自然灾害应用理论、专题理论研究。完善专家咨询机制,发挥专家学者在防范自然灾害的决策支撑作用,组织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大政策研究,编制综合防灾减灾、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防震减灾等规划。充分运用自然灾害领域的科研成果,提升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风险评估、抢险救援等方面的科技支撑水平。继续加强先进科技装备推广应用与配备,提高各级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培育应急产业市场,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6.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健全城市安全制度体系,大力提高城市住房和公共设施的设防标准和抗灾能力。强化农村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探索建立适合农村地区的灾害风险防范体系。结合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区域协同发展等战略实施,完善区域灾害风险应对协调机制,推进区域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进程。健全乡镇(街道)应急组织体系,实现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管理运行规范化。加强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开展常态化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责任,确保规划任务有序推进、目标如期实现。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本规划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编制防灾减灾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阶段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与年度计划的衔接。

(二)保障资金落实。

完善政府投入、分级分类负责的防灾减灾救灾经费保障机制,持续保障投入力度。防灾减灾救灾管理所需重大工程建设、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资金,根据应急管理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鼓励和动员社会化资金投入,切实推动规划相关任务和工程项目落实落地。

(三)强化监督管理。

各部门要建立规划实施的管理、监测和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体系。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