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1-26 浏览量:62 来源: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一、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三、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纪委职能: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监委职能: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等。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349.32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3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7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3.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6.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5.79万元。
(二)关于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3.48万元。
(四)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纪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中国共产党阜新市新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主办单位: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53号 邮编:123000 Email:xqzfb@126.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302210911号 辽ICP备202001286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3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862648 网站举报邮箱:xqzf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