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1-26 浏览量:103 来源: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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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三、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
2.负责组织落实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发展规划和开发战略、产业项目策划运营和管理。承担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资源调查研究,对文化、体育、旅游、广电产业发展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负责推进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广电产业发展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和推介文化、体育、旅游节庆赛事等活动。承担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并提供相关公共服务。
5.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图书报刊等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负责图书馆免费开放,指导基层图书室,培训图书馆管理人员等相关工作。
6.负责指导群众文艺团队建设和文艺创作,指导基层文化站、文化中心的日常工作,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7.负责转播中央、省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本地自办节目,负责维护央广无线覆盖和辽宁地面数字微波及自办节目的安全播出工作。
8.负责本系统内疫情防控、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9.承担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
二、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
三、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41.13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24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241.1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与上年持平;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172.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6.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3.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8.79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事业运行经费预算为16.38万元。
(四)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服务中心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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