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4-01-26 浏览量:125 来源: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三、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二)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五)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受区卫健局委托,依法开展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开展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并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建议。参与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执行全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落实。承担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3.负责协助建立重大传染性疾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系统。承担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执法工作。在急性传染病流行期间深入病区进行防治工作。

4.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领域业务技术指导、咨询。负责开展卫生健康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内卫生监督信息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

5.组织全区性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专题调查、开展与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研究。负责国家、省、市、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随机抽查、专项行动监督检查,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6.承担全区职业病预防、诊断、职业健康检查及相关质量控制等工作。负责对涉及非法行医和公共卫生安全的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医疗卫生(含中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以及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基本药物等监督执法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及放射线监测工作。负责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监察督办。

8.负责本系统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9.承担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三、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77.39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56.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56.3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与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11.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与比上年增加35.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8.74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3万元,是由于与原卫生监督中心合并所致,车辆增加一台,并且年初预算增加3万元。

(三)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阜新市新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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