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6-06 浏览量:319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赵浩添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经济开发区各部门、长营子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做好我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以及国家、省、市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近年来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成灾规律和2024年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新邱区地质灾害概况
(一)新邱区地质灾害总体概况
新邱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目前,全区已调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灾害类型均为地面塌陷,分别为长营子镇大岗岗村地面塌陷、新发屯街道常家酒厂地面塌陷和长营子镇赵家沟村地面塌陷(见附件1);孕灾地质条件点2处,分别为中南公路地面塌陷和赵家沟滑坡(见附件2)。
(二)2023年地质灾害灾情
2023年全区未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
汛期东北冷涡活跃,受其影响,极端气候事件可能发生,暴雨洪涝、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冰雹等气象灾害风险较高,极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初步预测2024年全区地质灾害总体趋势与常年相比基本相当,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和分布空间也与常年基本一致。但要特别注意6—9月汛期局地强降雨诱发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和人类工程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非汛期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接近常年,但应注意春季冻融期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一)重点灾害类型和防范区域
新邱区常见的灾害类型有地面塌陷、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由于新邱区矿区比重大,关闭露天矿山多,许多矿山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几率较大,突发性强。
通过对历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的分析,确定新邱区各类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为:
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长营子镇大岗岗村地面塌陷、新发屯街道常家酒厂地面塌陷和长营子镇赵家沟村地面塌陷。
(二)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情况密切相关,区域强降雨、台风暴雨和局部暴雨是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每年7—8月是我区地质灾害高发期,特别是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最易发时段。其中气象部门预报台风、短时强降雨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时段;汛期内日降雨量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m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重点防范强降雨诱发群发型泥石流、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其他非地质灾害高发期,如遇台风或短时强降水,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需加强对5月、6月、9月等非地质灾害高发期的防范,尤其是要加强对强降雨过程时段或小时强降雨过程时段的防范。另外,春季冰雪冻融也易引发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应作为地质灾害非汛期时段的重点防范期。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防灾责任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完善逐级负责制,把责任落实到点到岗到人。
镇村、街道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健全分工协作,强化防灾行业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谁引发、谁治理”的刚性要求,按照本级地质灾害指挥机构职责分工,健全地质灾害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行业优势,增强防灾减灾效果。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形成防灾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协调同级教育、住建、交通、水利、文旅、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履职尽责,强化行业监管责任。
(三)强化应急保障,完善地灾应急预案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辽宁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辽政办〔2021〕6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阜新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阜政办〔2023〕4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地质灾害应急保障工作,自然资源部门编制本辖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区政府发布实施。地质灾害发生后,区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根据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四)加强地灾预警,提升灾害预防能力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更新后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到群测群防体系中,汛前逐一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责任人、监测人、预警人等信息,及时更新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
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电力、文旅广电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汛前和汛期加强对城乡基础设施、水库周边、河道岸坡、公路沿线、校舍周边、电力设施、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并报区政府。
各部门接到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依照防灾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居)民。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四级时,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按照《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要求部署防灾工作;(镇、街)、村(居)防灾责任人应适时组织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强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三级或二级时,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好防灾救灾准备工作;(镇、街)、村(居)防灾责任人组织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强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适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一级时,区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区政府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并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五)增强应对能力,开展地灾宣传培训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群众防灾、自救、互救意识和本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采取板报标语、宣传图册等群众形式,大力宣传地灾应急防治基本知识,达到让广大干部群众“懂得了,记得牢,用的上”的效果。
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工作,全方位培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和履职尽责能力。
(六)全流程参与,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格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逐步推进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七)筑牢底线思维,做好汛期防灾工作
1.镇村、街道必须建立“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汛前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况和潜在危害,提出防治措施;汛期对重点地区、危险区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了解其基本情况、潜在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在汛后进行核查,了解防治措施完成情况及新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和数量,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等。对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查时应填写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检查表,工作结束后应写出专题报告。报告应分述三查的内容和防治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及下一步防灾工作建议。
2.汛期各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细化领导带班、专家驻守、专人值守保障措施。值班人员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自然资源部门将汛期值班表报送市级自然资源部门。汛期值班电话作为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应向社会公布,便于及时报险。
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汛期值班室联系电话:2860007、2694088(日常)、2695085(休息日、夜间)。
附件:
6.新邱区2024年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doc
7.新邱区2024年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doc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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