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7-26 浏览量:205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赵浩添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散流体运输撒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散流体运输撒漏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全区散流体运输撒漏现象监督管理,维护整洁的城市环境,按照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散流体运输撒漏专项整治的函》(阜住建执法〔2024〕0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新邱区散流体运输撒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邱区住建局,负责全区道路撒漏整治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整治时间
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三、工作目标
结合阜新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和环保治理的工作要求,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的原则,加强全区散流体运输撒漏现象监督管理,重点整治建筑垃圾运输撒漏现象,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整治方案
(一)整治内容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的车辆,未做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行为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环节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建筑垃圾准运证)的,未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的,运输车辆是否安装符合相应技术规范的密闭运输、卫星定位、安全管理监控等车载装置设备,并接入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平台,丢弃、遗撒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
(二)整治方式
由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新邱区公安分局、新邱区交警大队、生态环境新邱分局、长营子镇以及各街道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中要充分发挥交通警察对车辆管理的主体资格优势,充分行使和综合运用民警对车辆的检查权、对自然人的盘问权等法定权力以及城管、环保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
(三)整治重点
1. 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必须采取密封覆盖,达到堆放有序、封闭严密、固定牢靠,避免因大风等天气原因造成扬尘污染。
2. 运输车辆驶出企业厂区、工地前,必须进行除泥除尘处理,杜绝车辆不洁(车体脏污、轮胎带泥等)。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保洁车辆。
3. 运输散体、流体物料的车辆装载要适量,封盖要严密,沿途无撒漏,并按指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抛洒。
4. 超载(散体物料、建筑垃圾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挡板)、未经密闭改装或改装不严的,严禁上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整治工作是保障城区整洁、有序、宜居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应主动作为,主动担当,确保整治工作出实效,并建立建筑垃圾管理查处等信息台账。
(二)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络。各部门要根据道路撒漏整治工作组的统一安排,确保人员、设备到位,按照统一行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开展执法联动,按照集中清理、分头处理、共同处结的原则处理违法行为,及时上报道路撒漏整治工作的相关信息。
(三)加大查处力度。各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应建立台账,明确改正期限,逐一落实整改。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单位对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辽宁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阜新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阜新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城市建筑垃圾“大起底 大排查”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从严查处。
(四)监督检查。道路撒漏整治工作小组不定期每周组织检查,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附件:新邱区散流体运输撒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新邱区散流体运输撒漏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宋 阳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孟庆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刘 超 长营子镇镇长
王新峰 街基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成鸣 新发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耀新 新邱交警大队队长
王 刚 新邱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婉静 生态环境新邱分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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