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5-02-06 浏览量:99 来源:新邱区商务局 责任编辑:张翔宇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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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11、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12、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18、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

一、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全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6.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区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执行国家和省、市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进出口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开拓国际市场贸易促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

7.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8.负责拟定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商品展销和展会工作规划,制定全区名优商品参加展会和年度展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新邱特色商品拓展国内外市场。

9.负责组织、协调全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制定全区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招商引资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提供相关咨询和跟踪服务,负责合作项目的信息通报,研究国内外投资流向和动态。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区域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和经济技术交流工作,协调组织我区参加区域合作和经贸合作活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与境内外经济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知名企业、行业协会、金融组织的联络与合作。负责联系域外投资企业家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和驻外商会管理工作。

11.处理全区在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12.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

13.宏观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按规定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审核区级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

14.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省、市、区关于外事、港澳工作的决定。

16.起草全区外事工作规划和重要外事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全区重大外事、涉外活动及翻译相关工作,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全区对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17.负责全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县区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新邱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18.负责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的国际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工作,组织接待来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19.负责全区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负责来区采访的外国记者有关事务,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20.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新邱区的突发事件,保护境外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区内涉外突发事件。

21.拟订全区有关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团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归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及赴香港、澳门审核报批工作,协助办理需国家和省、市审批的区级领导出访团组及赴未建交国家、热点或敏感国家、地区访问团组的报批手续。

22.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

23.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2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交办的其他任务。

25.职能转变。加强全区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外贸出口工作。

26.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局本级

2.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发展服务中心

二、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1、收入预算51.3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3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51.3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1.3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18.42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局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6.13万元,下降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6.13万元,本年无因公出国费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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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件1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商务局单位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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