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25-02-06 浏览量:30 来源: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张翔宇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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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11、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12、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18、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一、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事务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承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协调全区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4)负责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有关服务,承担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和社会福利供养对象提供的相关服务;负责发展全区养老服务业,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60年代精简职工待遇发放工作。

(5)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救助。

(6)负责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以及仲裁员的培训等工作,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的其他工作。

(7)受人社局委托,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执法工作。

(8)负责新农保的经办管理服务,负责因项目占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经办管理服务。

(9)负责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负责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公益型岗位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负责普惠制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

(10)负责全区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经办管理服务;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结算工作。

(11)负责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为人才提供咨询服务、人才信息网络服务等掌握全区人才状况、建立和完善人才信息库,做好人才流动的登记、推荐和交流工作,传递人才信息等工作。

(12)受人社局委托,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执法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二、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1、收入预算358.9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8.9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358.9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58.94万元;

(2)项目支出5286万元。

在支出预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5286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77.46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及市平台协理员工资预算等。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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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5286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1:2025年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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