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邱区大气治理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大气治理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执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大气治理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大气治理百日攻坚战的通知》(辽蓝天发〔2016〕6号)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市大气污染治理进程,确保完成《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定的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期限
8月下旬—11月30日
二、重点任务
1. 严控燃煤污染。按照市政府要求 ,9月15日前,全面完成小锅炉拆除工作。对不在拆除范围内的燃煤锅炉,要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在采暖期间 ,要加强用煤质量监督检查,严禁燃烧劣质煤造成严重大气污染。
责任单位:建成区内供暖锅炉区住建局、建成区内工业锅炉区经贸局、商业和服务业环保新邱分局
2. 严控扬尘污染。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每半月开展一次对建筑工地、交通及堆场等大型尘源扬尘污染的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严厉处罚,确保各项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交通粉尘重点路段强化执法,形成常态管理。要加快配备机械化清扫车辆等设备,确保11月30日前达到85%低尘机械化清扫率目标,并建城区内主要街、道全天候清扫,洒水抑尘。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交通扬尘控制,新邱交警大队与区综合执法局共同完成
3. 矿区粉尘治理。区煤管局定期对辖区煤矿采掘、筛选和运输过程产生粉尘污染进行检查,达到视觉见不到煤尘污染。
责任单位:区煤管局
4. 严控秸秆焚烧。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现今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目标。各街道、长营子镇政府要加强领导,成立秸秆禁烧监察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到村(社区)组。在10月中旬到11月末重点时段, 要加强监管,严防死守。环保部遥感卫星每发现1个着火点,处罚火点所在行政区单位5万元,不设上限。
责任单位: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农经局
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超前谋划,对影响全市大气环境的重点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措施严格落实,避免出现重污染天气,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保障措施
1. 强化督办调度。百日攻坚战期间,各部门及责任单位要于每月 9日、24日将工作信息报送至区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蓝天办设在环保新邱分局,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区蓝天办汇总各相关部门工作,上报区政府。
2. 强化执法检查。各有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检查 ,环保部门在采暖期间要对燃煤锅炉等大气排放重点企业派人驻场监管, 严查夜间违法偷排偷放行为,对造成大气污染的企业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 强化宣传报道。要加大大气治理攻坚战的新闻报道。广泛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形成浓厚的社会监督舆论氛围 ,对有些负面典型要及时公开曝光。
4. 强化巡查督查。区蓝天办配合区政府督查室开展不定期督查督办。
《关于印发新邱区大气治理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