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煤化工产业基地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17-12-08 浏览量:260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罗思 文字大小:

新政发〔2017〕12号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现将《阜新市煤化工产业基地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煤化工产业基地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快推动煤化工产业基地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现就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资项目评估流程、开展“多评合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切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优化投资项目评估审批流程,在投资建设项目立项阶段,便于项目单位办理相关许可审批,实现“统一提供评价引导服务,统一界定评价范围、统一提供评价明确要求、统一提供共性评价结论”的服务规范管理新方式。

二、实施范围

凡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入驻煤化工产业基地投资建设的项目均可开展“多评合一”。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评估、矿产压覆评估等内容。

同时,为降低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对于上述评估评价事项及未提及的评估评价事项,非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门特殊要求的评价均不纳入审批范围。

三、工作流程

1. 完成统一评价。按照《阜新市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煤化工基地管委会牵头,统一编制各类针对园区规划控制区内(可根据需要,划定部分区域)除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单个项目个性评价外所需的评价报告,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获批后该区域内落户的项目可免费共享,并将此评价报告及批准文件作为各审批主管部门对该区域内的项目进行批复的依据。

2. 项目备案及核准。对于备案类项目,管委会负责协调区发改局进行项目备案,由区发改局出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对于核准类项目,由区发改局负责协调市发改委出具评价要件清单,需要编制预可研的项目,由区发改局负责协调项目单位按照市发改委的相关要求编制项目预可研。

3. 确定评价事项。由管委会将区发改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或市发改委出具的评价清单、项目单位的预可研提交至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将区发改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或市发改委出具的评价清单、项目单位的预可研,下达至各相关审批部门;各审批部门在接到上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项目涉及的审批评价事项具体要求并反馈给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再由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将评价要求反馈给基地管委会。

4. 告知项目单位评价事项。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依据各部门反馈意见,形成项目审批评价要件清单,通过基地管委会告知项目单位。

5. 编制评价报告。共性评价事项:由基地管委会负责统一协调各相关审批单位,依据基地管委会已事先完成的评价工作出具评价结果,不再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个性评价事项:企业可自行委托资质单位开展,也可在基地管委会建立的第三方评价单位库中选择评价单位进行评价。项目投产后,按照基地《关于鼓励投资和降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企业投产后,为企业补贴50%的评价费用。

四、任务分工 

1. 基地管委会。负责协调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对评价清单、评价要求进行确认;负责协助项目单位开展评价报告的编制;负责协调各涉及评价单位完成评价工作;负责将各部门评价结果统一汇总,并协调区发改局完成项目立项工作。

2.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出具备案类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协调市发改委出具核准类项目评价清单;协调项目单位按照市发改委的相关要求编制项目预可研及在立项阶段协调各相关涉及评价管理部门。

3.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与涉及评价单位确定评价的内容和具体要求;负责督促检查评价进度;负责对评价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

4. 各审批单位。负责向项目单位明确提出部门审批所需评估服务的形式、内容和机构资质要求;负责各专业评价报告的审查、审核,组织专家论证及公示。(责任人单位:区维稳办、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经局、区安监局、国土新邱分局、环保新邱分局等相关单位)

五、保障措施 

1. 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多评合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重要举措,加强协同配合,保障并联评估、审批实施效果。在“多评合一”过程中,评估涉及到市级机关以上层面的,区级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办理。 

2. 规范评估行为。各审批部门根据各项评估情况,在重要资料齐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自觉遵守行政审批纪律,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审批及公示。

3. 全程跟踪监管。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区政府督查室要积极配合基地管委会加强“多评合一”的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跟踪审批部门的办理进度,对于拖延办理时间、擅自增加不必要评价事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严肃问责;各审批部门要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时效进行跟踪监督。

4. 如遇政策调整或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待改进之处,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或建议,以利此项工作逐步完善。

5. 本意见由阜新市煤化工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关于《阜新市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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