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8-01-18 浏览量:184 文字大小:

    一、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执行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4.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执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任免事宜;负责全区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
    5.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6.统筹实施全区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7.负责本区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企业退休人员城镇医疗保险管理和缴费工作,负责全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下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新邱区机关事业保险办公室
    2、 新邱区就业服务业局。
    二、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等支出。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67.3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 比上年增加 44.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增加44.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增加 44.8万元。
    (二)关于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67.3万元。
    (四)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预算公开表2018_(009001)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xls
    预算公开表2018_(036001)阜新市新邱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公室.xls
    预算公开表2018_(056005)阜新市新邱区就业服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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