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科协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新邱区科协是区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区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区委、区政府联系全区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区科协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组织科技工作者建立以镇(街道)、学校为主体的科学普及阵地,促进辖区内形成科技进步创新氛围。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实施“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四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
(四)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培训工作,促进科学技术工作者知识更新、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六)开展科普示范社区(村)创建。
(七)指导、协调全区及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市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科协本级预算,具体情况见下表。新邱区科协目前在职2人,退休0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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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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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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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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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协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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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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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我单位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抓好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工作。按照“全国科普示范区”的要求,全力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全面落实重点人群科学普及工作;抓好巩固现有科普工作,同时依托物联网资源,转变科学普及形式建设科普中国e站,以科普信息化带动科普工作创新升级,推动科普资源的普惠共享;完善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体制机制,提升科协组织服务能力,加大对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加大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建设,着力在完善运行机制、加强载体建设、做好跟踪服务上下功夫,切实抓出成效;进一步提高科协的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创优科技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发展质量,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实现我区科学发展、争先进位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0.24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47万元,来自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495万元,占86.4%;商品和服务支出2.582万元,占1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70万元,占0.8%。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47万元 。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5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7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四)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收支总预算20.247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20.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4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六)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2.582万元。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0.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
。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新邱区科协无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普活动经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