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 2018-01-18 浏览量:162 文字大小:

    一、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的总方针、研究制定发展全区文体事业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贯彻执行。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总目标、总任务,按照“文化引领方向,体育壮大事业,广电促进发展,管理汇集力量”的总体目标,结合“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活动扎实开展工作。
    2、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播及广播、电视节目流程;负责自办节目的策划、采集、审查、包装以及播出编排和管理工作;继续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文化工作力度,挖掘民间艺术,使地区文学艺术工作得到蓬勃发展努力。
    3、承担大型文化活动策划、组织和实践工作;指导全区群众文化工作。承担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广告和相关创收项目的策划、制作、经营及优质安全播出。承担有线电视网络创新发展,探索开展互联网接入新业务。
    4、制定研究全区文体事业的政策、法规和监督贯彻执行。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贯彻执行。
    5、承办各类重大文化活动,文艺创作精品展出活动、群众文艺节目展演、全民健身成果展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演讲比赛、社区电影播放、文化下乡、走进基层等多项活动。
    6、参与“服务基层 心系百姓”惠民演出、文艺汇演、“新邱区画虎基地绘画精品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艺演出等活动极大的丰富了我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主旋律。
    
    (二)机构设置
    2017年末单位内设机构5家,其中全额拨款单位为5个部门。包括文化体育广电局、广播电视台、文化馆、图书馆、综合执法大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0家。
  二、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局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三、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局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87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与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①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幅度为0%,下降原因主要是……
    ②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
    (三)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3万元。
    (四)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预算公开表新表2018_(014001)阜新市新邱区文化体育广电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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