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4-06 浏览量:256 来源:教育局 责任编辑:康煜恒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要求以及区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和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相关安排部署,围绕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安排,立足当前做好全区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制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原则,遵循教育规律,把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子女上好学作为我区教育扶贫工作的核心任务,不断创新教育管理模式,促进全区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找准突破口,紧紧抓住机遇,建立扶贫机制,优化扶贫资源,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平等接受教育,充分发挥教育强民、技能富民、资助惠民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实现我区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各教育阶段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全部资助,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个教育阶段多元扶持、多元资助。
三、主要措施
(一)精准认定教育扶贫对象
1.建立精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档案。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将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区、校两级教育扶贫管理档案,全面、准确掌握各个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情况,为教育脱贫攻坚提供准确信息,确保帮扶不遗漏。
2.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对扶贫对象享受的资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其在每一教育阶段,都能获得有效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对新增和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时纳入教育扶贫资助范围,确保应扶尽扶,该补则补。
(二)优先享受教育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按照国家政策制定的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发放入园资助金,解决入园难问题。
2.义务教育: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非寄宿学生国家政策制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每生每年750元。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三)建立健全机制
1.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学生享受义务教育机制。区教育局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在所在学校建立学籍,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送教上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学生享受平等教育机会。
2.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多元扶持机制。区教育局要将教育脱贫攻坚纳入工作内容,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各项帮扶支持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教育脱贫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强化各项扶贫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把教育脱贫攻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机构,做到校长、园长亲自抓,责任到人,确保扶贫到位。
2.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教育脱贫攻坚的经费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学校共同投入的多元机制。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教育脱贫攻坚的职责,在政策资金方面优先安排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享受的各项国家资助资金按标准、及时拨付到位,足额发放到贫困家庭学生手中,为推进教育脱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
3.强化监督检查。区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自查的基础上,定期对各学校、幼儿园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4.强化舆论宣传。教育脱贫攻坚是一项惠及农村家庭和学生的“民心工程”。全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着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着力宣传教育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形成人人知晓教育脱贫攻坚、人人参与教育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新邱区教育局
2020年3月30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53号 邮编:123000 Email:xqzfb@126.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302210911号
辽ICP备202001286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3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862648 网站举报邮箱:xqzf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