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8-17 浏览量:106 来源:新邱区街基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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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邱区街基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新邱区街基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新邱区街基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一部分 街基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完成本街道党建工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各项任务。
(2)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做好积极分子、优秀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工作。
(3)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辖区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技普及活动做好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群众绿化、环境保护等工作。
(4)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做好帮困助残、拥军优属、精神文明等工作。
(5)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区域经济,促进个私经济、街道经济和便民利民第三产业的同步发展。
(6)指导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促进社区居委会建设,提高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7)做好本地区省市区属单位的有关协调和人民代表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地区性、社会性工作发展,领导人民武装统战工作和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众组织,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教育和老龄工作、妇女工作。
(8)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治安保卫、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建设管理、预防灾害、抢险救灾等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新邱区街基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20.6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20.6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0.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65.26万元,降低16.91%,主要原因:一是缩减办公经费;二是人员转入转出调整。
(二)支出总计314.6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10.3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53万元,资本性支出中办公设备购置2.25万元。
2.项目支出4.3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主要包括汽车修配厂拆迁补偿款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万元。
主要是党建办公费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党建办公费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32万元,项目支出4.3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1.26万元,降低18.47%,主要原因:缩减办公经费。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9%。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4.6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6万元,占7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4万元,占14.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万元,占3.9%;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万元,占3.7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6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44.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办公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街道合并,人员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4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6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人员补发十三薪,护理费发放。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3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街道合并,人员增加。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2.3万元,主要是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11.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1.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街道合并,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8.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街基街道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20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新邱区街基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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