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8-17 浏览量:38 来源:新邱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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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一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
(3)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军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区军队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
(4)拟定全区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指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其使用组织,组织开展灾民安置和救灾捐赠,负责组织难民的临时安置和遣返事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5)牵头拟定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应急)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负责在实施社会救助过程中,对申请家庭或个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等工作。
(6)拟定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区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提出全区行政区划规划,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资料的编辑和审核工作。
(8)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特困人员、孤残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区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10)会同有关方面按规定拟定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阜新市新邱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75.9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63.3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1.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1.4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12.6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主要是专项资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22.93万元,降低8.3%,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科目的变化。
(二)支出总计1437.2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1.6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4万元。
2.项目支出1345.6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包括民政管理事务、残疾人事业、其他生活救助、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45.24万元,增长11.2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科目的变化。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38.73万元。
主要形成结余的原因是部分项目收入为年末最后一天才到达区财政,而发放需要时间,因此需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73.93万元,降低17.92%,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科目的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3万元,项目支出1345.6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5.24万元,增长11.2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科目的变化。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7.2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5.4万元,占92.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2万元,占0.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万元,占0.24%;其他支出95.6万元,占6.6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5.4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补缴职工职业年金。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6)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150.66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残疾人事业支出167.5万元,主要是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其他生活救助支出4.96万元,主要是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92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3.3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31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10.其他支出95.6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用油、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阜新市新邱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4万元,比上年增加10.93万元,增长84.66%,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新邱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邱区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未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阜新市新邱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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