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6-09 浏览量:790 来源: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赵天明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关于改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的通知》(辽人社【2015】268号)的规定,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
2021年度,新邱区范围内年度报告合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家,无新注册和注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本年度报告结果将在新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附件:2021年度阜新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结果一览表.xlsx
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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