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新邱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日期: 2022-04-14 浏览量:425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赵天明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加强对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促进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区政府同意,建立新邱区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史傲峰  副区长

召 集 人:许庆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敖士纯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石玉明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田  宇  区财政局局长

齐福德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跃民  区住建局局长

高  辉  区税务局局长

刘  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构建服务个体工商户长效机制,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强化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的分析研判,研究推进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促进个体工商经济发展的新路径;落实个体工商户发展扶持任务。

三、组织架构

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七个部门组成。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根据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要点的任务分工方案确定。

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总召集人,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年度工作任务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议,组织和筹备会议,掌握和督促成员单位落实会议议定事项等。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制度 

(一)会议召集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研究审议联席会议议题,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需要,可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讨论联席会议日常事务,研究确定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信息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每半年向联席会议汇报工作推进情况或视需要及时汇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予以协商解决,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情况。重大事项应按程序报区政府。 

(三)调研督导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及时掌握个体工商户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提炼工作成效,督促加大工作力度,助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将扶持个体工商户工作作为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充分释放创业创新创造动能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部署,统筹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和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个体工商户,增强发展信心和动力。 

(二)强化统筹协调。区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共同做好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讲和广泛宣传,要注重发现和挖掘个体工商户成长典型和事例,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有序发展,形成与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相适应的工作态势。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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