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9-27 浏览量:192 来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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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政协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人民政协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围绕履行三项职能,召开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协商会等会议,就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重要事项进行协商。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通过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加党委和政府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等形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监督。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21年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02.4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8.43万元,降低8.3%,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费用压减;二是疫情原因,委员大型活动减少。
(二)支出总计202.4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02.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93万元,资本性支出0.15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8.43万元,降低8.3%,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费用压减;二是疫情原因,委员大型活动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我单位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8.43万元,降低8.3%,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费用压减;二是疫情原因,委员大型活动减少。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年初无项目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41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2.4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补发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3万元,具体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5.33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护理费,取暖费,第十三个月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13.27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卫生健康13.2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数上调。
4.住房保障支出11.4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1.4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此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7.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44万元,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8.43万元,降低8.3%,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费用压减;二是疫情原因,委员大型活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展开整体绩效自评。
(2)部门评价情况。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主管部门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无此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委员会2021年度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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