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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0
日期: 2022-06-03 浏览量:1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梁硕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使用管理,全力打造办事方便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杜绝审批服务体外循环,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辽宁省“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以及省、市关于审批专用章使用的相关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九条,分别对办法制定的背景、适用范围、印章种类、使用原则、电子印章使用、印章使用监督、印章动态管理、办法执行范围和执行日期等内容作了详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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