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6-08 浏览量:59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梁硕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文件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辽宁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张彪”调解模式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彰武样板,全面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新邱区全面推广“张彪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一文件的出台,对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体制机制,聚焦稳定主题,创新“张彪模式”,突出基层基础,激发社会活力,整合多元力量,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打造平安新邱、法治新邱,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五部分主要任务。
第一部分:扩大“张彪”品牌效应。本部分共2项工作:1.引用“张彪”工作模式,将“张彪”品牌在新邱区复制推广。2.完善“张彪”团队布局,在将各类调委会纳入“张彪”团队的同时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第二部分:推广“张彪模式”经验。本部分共4项工作:1.推进“张彪模式”经验向司法行政领域延伸。2.推进“张彪模式”经验向县域社会治理领域延伸。3.推进“张彪模式”经验向信访领域延伸。4.推进“张彪模式”经验向诉源治理领域延伸。
第三部分:建立“张彪模式”新邱团队。本部分共3项工作:1.建立核心团队。2.建立示范团队。3.建立特色团队。
第四部分:推动“张彪”经验复制。本部分共3项工作:1.统一制度模式。2.深度挖掘内涵。3.鼓励创新创造。
第五部分:推动“张彪模式”扩能发展。本部分共2项工作:1.做实纠纷线下调解平台。2.搭建纠纷在线调解平台。
四、组织实施
包括保障措施5个方面:1.加强组织领导。2.加强工作保障。3.搞好业务培训。4.强化工作宣传。5.强化督导考核。
主办单位: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53号 邮编:123000 Email:xqzfb@126.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302210911号
辽ICP备2020012867号 网站标识码:2109030001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862648 网站举报邮箱:xqzf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