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16-08-12 浏览量:181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新邱区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刑事案件侦查权。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主要适用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2.批准和决定逮捕权。批准和决定逮捕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
3.公诉权。公诉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依照法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指控的权力。除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都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权包括决定起诉、不起诉、变更起诉及提出抗诉等。
4.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权。立案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权力。侦查活动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和移送起诉的案件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一方面是惩罚犯罪的主要手段和武器;另一方面,通过监督,发现并纠正侦查中在搜查、扣押、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等等环节上的违法乱纪情况,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
5.刑事审判监督权。刑事审判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诉讼程序以及对于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实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决拥有抗诉权,以保证法院正确行使刑事处罚权(抗诉权同时也是公诉权的组成部分)。
6.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人民检察院这一职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刑罚,包括生命刑、自由刑和财产刑,是否合法、正确、严肃实行监督的权力;另一方面是对看守所、监狱的监管改造工作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包括判决、裁决的合法性实行监督的权力。目前其主要内容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8.职务犯罪预防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查处职务犯罪同时,收集、分析、处理职务犯罪相关信息,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和预防措施咨询活动,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重点行业、领域与有关单位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检查、通报预防职务犯罪作情况。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邱区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新邱区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新邱区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74.8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374.8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总计374.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301.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27万元。
2.项目支出 73.80万元,主要包括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新邱区检察院 2015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06万元,项目支出73.8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374.8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26.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2万元。
1. 公共安全支出 326.3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52.5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3.80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85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7.85万元,主要是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经费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 10.6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 10.62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27.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26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增加4.96万元,增长21.90%,主要是车辆使用年限过长,导致维修费用和耗油相对增大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主要用于…等,2015年参加出国(境)团组…个,累计…人次。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主要用于…等,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人,…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7.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26万元。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2.27万元,比2014年减少3.24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缩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检察院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 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 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 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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