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8-16 浏览量:105 来源:新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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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新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新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新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新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统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范围;组织拟订市场监督管理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2)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 ;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3)负责权限范围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济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行政处罚除外);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开展有关反垄断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5)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推荐注明商标;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7)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组织实施格式合同条款备案,依法查处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8)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负责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和处理等工作。
(9)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重大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组织落实;拟订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检测及市场准入制度;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相关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承担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实施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监督,制定全区食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0)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的日常监管。负责辖区内市级以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疫苗接种单位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管理药具站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计划生育管理药具站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经营备案登记和监管管理。负责辖区内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的监测和移送上报;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1)负责制定并实施食品药品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2)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检查、监测、预警工作;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13)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管理辖区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管理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4)承担综合管理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行政机构编制1个没变化,事业机构3个全部减少,机构改革所致。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阜新市新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28人:其中:行政政府机关24人,行政工勤4人。较去年相比行政政府机关减少10人,事业减少16人全部为机构改革所致。
年末在职实有25人,其中:行政政府机关实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23人,工勤2人;离休1人 。事业减少14人为机构改革所致,行政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人为离退休减员。
第二部分 新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55.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53.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6%。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1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1%。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64.8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0.88%。主要是项目经费结转。
与上年相比,今年减少170.54万元,降低35.54%,主要原因:事业改革决算数调出。
(二)支出总计355.9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4.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7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万元。
2.项目支出10.6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45%。主要包括行政事业类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1.47万元,降低78.36%,主要原因:事业改革决算数调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4万元。
主要是长营子所办公用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不能列入支出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0.89万元,降低1.35%,主要原因:增加业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4万元,项目支出10.6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0.54万元,降低41.54%,主要原因:事业改革决算数调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4.0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42万元,占6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5万元,占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0万元,占5.08%;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8.87万元,占6.0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3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266.7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264.99商品和服务支出68.78、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5.0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66万元,主要是食品药品监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6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46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5.8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18.8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8.8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34%,主要是缩减开支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万元,主要用于车燃油费及修理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31万元,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增加业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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