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7-31 浏览量:38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赵天明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文件出台背景: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执行《关于阜新市新邱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结合2020年度第一批次建设项目征地范围内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和就业等问题,实现新邱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存和发展相结合,公平和效率相统一;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正、公平、公开,依法办事,严格程序;坚持“先保后征、应保必保”;补偿安置后,原农用地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由新邱区统一规划;所征用地块涉及政策性待遇按新邱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规定执行。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2020年度第一批次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邱区2020年第一批次建设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长营子镇大岗岗村(耕地 0.138公顷)征地范围内农业户口村民,五家子村所征占地为集体土地。
五、实施办法
2020年度第一批次建设项目涉及长营子镇大岗岗村、五家子村,本次征收土地0.238公顷(其中:大岗岗村耕地0.138公顷,集体土地0.024公顷,五家子村集体土地0.076公顷)。
六、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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