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深化“放管服”的情况报告

日期: 2021-07-28 浏览量:218 来源:新邱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马新 文字大小:

按照市委、区委信息工作要求,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改革。坚持能减尽减、能放尽放原则,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再确保放权科学合理的前提下,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结合新邱区实际,编制了《新邱区行政审批前置要件清单》,涉及15家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直相关部门,共计151项,行政许可前置要件1761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新邱区基本实现全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应进必进”,并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走路,已实行“三十二证”合一,申请人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业务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

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确保省市县(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顺利对接。320、520、930三个节点均能够组织全区23个部门按时间节点完成“1+10”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库录入工作,全区共承接下放行政服务事项1073项,依据阜新市营商环境局“1+7”考核标准,新邱区认领588项,网上可办数量523,网上可办率达到88.95%,高出全省网办率80%的标准;梳理完成全区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目录,明确办理部门、地点等相关要件,全部在大厅内以易拉宝的形式公布。

二、存在的问题

按照市委、区委信息工作要求,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改革。坚持能减尽减、能放尽放原则,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再确保放权科学合理的前提下,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结合新邱区实际,编制了《新邱区行政审批前置要件清单》,涉及15家有行政审批权的区直相关部门,共计151项,行政许可前置要件1761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新邱区基本实现全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应进必进”,并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走路,已实行“三十二证”合一,申请人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业务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

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确保省市县(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顺利对接。320、520、930三个节点均能够组织全区23个部门按时间节点完成“1+10”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库录入工作,全区共承接下放行政服务事项1073项,依据阜新市营商环境局“1+7”考核标准,新邱区认领588项,网上可办数量523,网上可办率达到88.95%,高出全省网办率80%的标准;梳理完成全区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目录,明确办理部门、地点等相关要件,全部在大厅内以易拉宝的形式公布。

二、存在的问题

在工作发现了一些制约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问题,一是改革实效与社会各方期盼有差距。有些行政审批事项,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还是前店后场,这边就是接收回去再办审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二是放权和接棒衔接不顺畅。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专业性强,权责不匹配问题突出,存在接不住或者接不好的现象。三是信息共存存在壁垒。四是专业性人才的挑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要真正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总体改革要求,就必须牢牢坚持以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出发点,将改革进行到底,聚焦打造“四个一流”,营造全区最优化的营商环境,我们正努力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着力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选精兵派强将进驻大厅到一线工作,打造“一流设施”。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将各行政审批部门业务强的骨干人员充实到服务中心,深入到基层一线直接服务企业群众。二是优化公共服务能力,以“流程化标准”为支撑,打造“一流服务”。进一步做好市政服务事项权责清单、市政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市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完善工作;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实施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以“不见面审批”为目标,打造“一流机制”。强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四是以压缩时限为切入点,打造“一流效率”。继续深入推进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效、减时限、减费用的“四减”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材料精简。五是继续以阜新市1+10+16专项整治方案为基础,持续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进一步梳理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问题。对办理来回跑、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拖欠行为、基层好狠等开展自查、互查、暗访、联查等专项行动。六是全面建立亲清政商关系。全面落实阜新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亲”“清”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建立政企联席会议、企业家接待日、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采纳企业家及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对规模及限上企业和在建项目实行项目管家全覆盖,建立服务日志、管家台账,畅通投诉渠道,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气、融资等问题,为民营企业落户发展排解困难。


新邱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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