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塔吊现象”集中讨论

日期: 2022-07-27 浏览量:1767 来源:新邱宣传 责任编辑:赵天明 文字大小:

7月26日,区委书记杨敬忠主持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三次学习会议,就“塔吊现象”开展集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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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区长刘昕、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晶、区政协主席谷佰超作研讨发言,提出了自身以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塔吊现象”,也明确了改进方向。按照市委要求,总体实现了“塔吊现象”讨论第一阶段“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的工作要求。

结合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就开展好下两个阶段的讨论,杨敬忠强调,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塔吊现象”讨论的重要意义。开展“塔吊现象”讨论是改进作风的迫切需要。全区上下必须高度重视,深入查摆自身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此次讨论作为改进自身作风的过程,激励自己主动作为,切实强化作风建设。开展“塔吊现象”讨论是解放思想的有利契机。要通过讨论,真正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来一次大撞击,理念来一次大冲击,灵魂来一次大洗礼,激情来一次大迸发,彻底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彻底摆脱路径依赖和思维惯性,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出气势、干出血性、干出实打实的业绩和激情,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落实落地。开展“塔吊现象”讨论是提高效能的有效途径。全区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必须围绕打好新邱转型“四大战役”,着眼破解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勇于实践,更加科学、更加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区上下必须在“塔吊现象”讨论中看清机遇和挑战,把握主流和大势,拿出更多顺应时代要求、契合新邱实际的硬招实招,确保实现新邱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

杨敬忠要求,要细化措施,扎实有力开展“塔吊现象”讨论。要进一步明确开展“塔吊现象”讨论的基本原则。把握“大”与“小”的关系,从“小切口”入手做“大文章”,把自己摆进去,实现从解决具体“塔吊问题”到解决各种“塔吊现象”的转变。把握“正”与“负”的关系,坚持正向激励为主,为勇于担当、敢于干事创业的干部搭建平台,将解决“塔吊现象”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把握“深”与“浅”的关系,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解决“塔吊现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把握“近”与“远”的关系,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坚持边干边深化、边干边提升。把握“急”与“缓”的关系,立即行动起来,分清事务的轻重缓急,善用十个指头“弹钢琴”,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塔吊现象”的解决。要进一步细化开展“塔吊现象”讨论的主要任务。开展讨论的主要任务就是“查找差距、树立目标、抓好对标、创新机制”。查找差距就是要通过研讨,查找出本单位和个人存在的“塔吊现象”,找出工作的薄弱点、空白点;找出工作机制和程序的漏点、断点;找出工作标准和思路的低点、盲点。树立目标就是要把讨论同推进“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相结合,同推进新邱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与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相结合,强化“争”的作风,争出干劲,争出机遇,争出业绩。抓好对标就是结合讨论,进一步对标本单位和个人工作职责,明确自身职责,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创新机制就是要通过讨论积极探索发现问题的工作机制、解决问题的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形成一批实用管用的制度创新成果,进而形成解决“塔吊现象”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规范开展“塔吊现象”讨论的方法步骤。此次讨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目前第一阶段已经基本完成,下两个阶段主要是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和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这两个阶段中,正县级领导干部必须高标准、严要求、按时限完成“规定动作”,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召开座谈会一次、走访群众一次、专题调研一次,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同时,还要结合新邱区情,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做好“自选动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切实做好调研成果应用,形成转化,达到推进工作的目的。在整改环节还要主动做好整改工作,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台账,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逐项销号。

杨敬忠强调,要加强领导,确保“塔吊现象”讨论取得实效。全区各级党组织都要坚持把“塔吊现象”讨论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第二阶段“塔吊现象”讨论工作,主要由区委办负责各个环节的协调安排、提示调度。区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要积极配合、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区委办要积极对接市“塔吊现象”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活动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区委宣传部要大力宣传“塔吊现象”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决策部署和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坚持正面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年初,我市部分停工工地存在的“塔吊现象”引起了各方关注。这些塔吊及相关建筑机械长期闲置、无人过问。由小及大、举一反三,各种“塔吊现象”在全市普遍存在。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市委决定在第一阶段市级领导层面完成“塔吊现象”讨论的基础上,在全市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市人大、市政协各办公室,各人民团体和各县区正职领导干部中开展第二阶段“塔吊现象”讨论。

第二阶段“塔吊现象”讨论从6月27日开始,至9月27日结束,为期三个月,分为三个阶段。我区主要在四大机关“一把手”中开展,重点查摆、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观念落后、作风松散、推诿扯皮、效能低下等问题,以思想“破冰”实现发展“突围”,从而达到“转观念、强作风、明职责、提效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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