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邱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23-03-01 浏览量:613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阜新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阜政办〔2019〕78号)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新邱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部署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高杰林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赵会良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彭洪亮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王慧颖  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

      范 明  区总工会分管日常工作副主席

      田 宇  区财政局局长

      刘 寅 区人社局副局长

      孟庆伟 区住建局副局长

      白 光 区司法局副局长

      马志强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孙 锴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单国峰 区信访局副局长

      甘 超 新邱公安分局副局长

      俞成竹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希山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董洪明 区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队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局长赵会良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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