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关于印发新邱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之年重点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23-05-26 浏览量:261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新邱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之年重点任务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26

(此件公开发布)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各项重点任务,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全区2023年重点工作,按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考核分为基础任务考核和加分项考核,基础任务考核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建设;加分项考核内容包括财税贡献和向上争取。同时,为提高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激励更好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同时制定了奖励办法,年终按照考核结果对在上述重点任务完成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考核主管部门及考核方式

项目建设:发改局、自然资源新邱分局

固定资产投资:发改局

招商引资:商务局

财税贡献:财政局、税务局

向上争取:发改局、财政局

营商环境: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综合评定: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考核工作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终考评的方式进行,各责任单位上报进展情况及佐证材料,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材料时限为季度末月20日前。

季度通报主要内容包括,任务指标时序进度完成情况、对开门红、双过半、三季度、年终等重要考核节点的拉动贡献情况。年终考核以季度通报、年终考核两项内容确定前三名、后三名,形成红白榜,全区通报。

年终考评由两办督查室牵头,考核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部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基础任务考核实行分项计分、累计得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引进到位资金、签约项目个数共4项考核内容,设定固定资产投资总分30分、项目建设总分30分、引进国内实际到位资金20分、签约项目20分,总计100分。每项考核指标均设加分项,加分合计不超过20分。向上争取和财税贡献以加分项形式考核。

二、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办法

任务目标:投资5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18个(亿元以上5个)、储备项目22个;固定资产投资必保增幅18%,完成10.6亿元,按照全市目标力争增幅30%,完成11.6亿元。

(一)考核对象

1.镇街和承担重点任务的经济部门,共10家。

长营子镇、街基街道、新发屯街道;新邱经济开发区、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煤转局。

2.除上述10家外的其他区委、区政府部门,将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作为加分项考核,按照得分多少排名,前三名奖励。每完成1个新开工项目,亿元以上加2分、5000万元以上加1分,上限10分;每多完成1个储备项目,亿元以上加1分,5000万元以上加0.5分,上限5分;每完成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加2分,上限10分。

(二)考核标准

固定资产投资满分30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每多完成500万元加0.5分,上限5分。

项目建设满分30分,包括新开工项目、储备项目,分值分别为18分、12分;亿元以上项目和5000万元以上项目分值比例为6:4。完成任务得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每多完成1个新开工项目,亿元以上加2分、5000万元以上加0.5分,上限5分;每多完成1个储备项目,亿元以上加0.6分,5000万元以上加0.3分,上限3分。

(三)评分依据

新开工项目:开工时间为202311日至1031日。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项目,并能够提供项目可研报告、立项批复、简介、现场照片、规划、环评、土地等相应要件,以市发改委认定为准。

储备项目:2023年内有资质单位编制完成的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研报告。

固定资产投资:2023年内建设项目,包括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以统计局认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数为依据。

三、招商引资考核办法

任务目标:引进国内实际到位资金30亿元,引进外资350万美元,签约项目22个,其中总投资0.5-1亿元项目15个,总投资1-5亿元项目4个,总投资5-10亿元项目2个,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个。

(一)考核对象

1.镇街和承担重点任务的经济部门,共10家。

长营子镇、街基街道、新发屯街道;新邱经济开发区、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煤转局。

2.除上述10家外的其他区委、区政府部门,将引进国内实际到位资金和签约项目作为加分项考核,按照得分多少排名,前三名奖励。每引进国内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加2分,上限10分;每签约1个总投资0.5-1亿元项目加0.5分,每多签约1个总投资1-5亿元项目加1分,每多签约1个总投资5-10亿元项目加1.5分,每多签约1个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加2分,上限10分。

3.引进外资考核对象为新邱经济开发区、区商务局。经济开发区任务200万美元,区商务局任务150万美元。完成任务加2分,未完成扣2分。

(二)考核标准

采取基础分和加分相结合的评分原则。基础分40分,引进国内实际到位资金完成情况和签约项目完成情况各占20分,完成任务得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每多引进国内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加0.5分,每多签约1个总投资0.5-1亿元项目加0.5分,每多签约1个总投资1-5亿元项目加1分,每多签约1个总投资5-10亿元项目加1.5分,每多签约1个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加2分。

两项合计加分上限5分。

(三)评分依据

1.引进国内实际到位资金

1)提供资金到位证明。资金到位证明主要包括:银行进账单、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采购设备及其它固定资产发票,或固定资产投资证明其一即可。

2)投资项目合同。

3)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或投资主体有效证件(营业执照或投资主体身份证为辽宁省外证件);本地经营主体营业执照。

4)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批复文件。

5)项目施工现场照片。

2.签约项目

项目签约合同,或体现投资额的框架合作协议。

3.引进外资

1)银行FDI入账登记表。

2)涉外收入申报单。

3)出资证明。

四、向上争取和财税贡献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区委、区政府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

向上争取:主要对各部门围绕国家、省、市各支持方向争取到位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各类专项补助资金、行业对口直拨资金等非普适性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情况,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企业争取的各类资金情况进行考核。以100万元为基数,按争取资金多少进行排名,前三名奖励。

财税贡献:主要指各部门通过总部经济等方式引进税源,促进优势税源企业落地新邱,按照当年全口径纳税情况对各部门进行排名,以100万元为基数,前三名奖励。积极推进历年续建复工、竣工项目对当年财政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主管部门,以100万元为基数,前三名奖励。

(三)评分依据

以上级业务部门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指标文为依据,如资金没通过财政渠道,须提交该资金实际到位银行入账凭证和上级资金下达文件。

五、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项目管家;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及驻区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项目服务方面:

1.项目管家全周期服务项目情况,项目管家可以采取揭榜挂帅的方式确定。

2.在电力、供水、供气、通信、交通等要素保障方面服务项目、企业发展的情况。

3.打造政务服务新邱速度,压缩在项目谋划、储备、开办、审批、投产等环节时限。

营商环境方面:

1.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工作落实情况。

2.2023年度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3.助企纾困系列政策落实情况。

(三)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

另行下发。

六、奖励办法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财税贡献五个大方面设置奖项,年底考核时完成全年任务的单位,按照评分高低进行排序,给予相应奖励。

(一)资金奖励

招商引资:第一名奖励资金5万元,第二名奖励资金3万元,第三名奖励资金1万元

项目建设:第一名奖励资金5万元,第二名奖励资金3万元,第三名奖励资金1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第一名奖励资金3万元,第二名奖励资金2万元,第三名奖励资金1万元。

向上争取:按照到位资金数额大小排序,排名前3名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第一名奖励资金3万元,第二名奖励资金2万元,第三名奖励资金1万元。

财税贡献:按照财税贡献按数额大小排序,排名前3名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第一名奖励资金3万元,第二名奖励资金2万元,第三名奖励资金1万元。

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专款专用。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另行出台实施细则。

(二)红白榜

对区委、区政府各部门进行排名,季度通报前三名、后三名形成季度红白榜,每季度全区通报一次;根据季度通报和年终考核确定的前三名、后三名为全年红白榜,要在下一年度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和表态发言。

(三)个人激励

对年终考核成绩突出的个人,与年度评优相结合,优先提拔使用;并适当给予物质或资金激励(奖励办法根据市里相关规定遵照执行)。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