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5-27 浏览量:104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新邱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 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23〕18号)、阜新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打赢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攻坚战,特制定此方案:
一、强力推进全区自建房排查进度
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区自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力推进本辖区、本行业自建房排查工作,明确各镇街自建房排查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为下一步各镇、街和区直行业主管部门排查数据,完成全区排查任务奠定基础。
二、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
(一)对全区自建房隐患进行“回头看”
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评估本辖区、本行业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成效,细致筛查排查遗漏的死角和整治过程中浅尝辄止问题,对存在隐患的自建房逐栋进行“回头看”,确保全区自建房排查不留盲区和自建房隐患整改到位。
(二)加强既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
一是要严格落实产权人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用作经营用途。二是各镇街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强化日常检查,加强对重点区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三是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经营性自建房改建、扩建,应当依法办理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产权人和使用人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性自建房装饰装修活动,确保房屋安全。
(三)严格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监管
一是加强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自建房。二是强化转为经营用途安全监管,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自建房的执法力度,存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四)健全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屋安全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闭环管理机制。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公布房屋安全鉴定专业机构推荐名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推进。各镇街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强化统筹协调和综合指导,统筹本辖区、本行业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攻坚、突出重点、稳妥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整治标准完成排查整治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排查整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三)强化督查督办。各镇街、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责任压紧压实,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不全面,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属地和相关部门单位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按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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