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邱区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日期: 2023-06-11 浏览量:230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区直各委、办、局,驻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名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规范管理,更好地发挥地名在维护国家战略意义、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和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基础支撑作用,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53号),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新邱区地名管理工作区级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指导、督促、监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研究地名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法规和地名公共服务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人文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拼写、译写及标准地名审定等方面重要事项,并监督落实,推动标准地名在各领域的规范使用,统筹地名管理工作其他相关事宜。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  何晓亮  区民政局局长

副召集人:      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民政局副局长

于国良  自然资源新邱分局局长

宋啸天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员:   李东岩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长

    新邱公安分局副局长

马志强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朱洪涛  区商务局副局长

李跃江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新邱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新邱区民政局副局长马驰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有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提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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