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新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3-06-05 浏览量:177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格桑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97号)等相关规定,拟编制新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向有关单位征集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

一、建议项目范围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制定有关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劳动保护、就业促进、住房保障等发展与改革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有关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交通管理、 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等管理服务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

2.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3.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4.本行政区域各类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方案。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1.重要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森林、海洋、滩涂、水等各类重要自然资源;

2.重要文化资源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特色景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旅游度假区等,以及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各类重要文化资源。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1.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2.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重大事项

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等其他重大事项。

下列事项不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列入2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以及内部工作流程等事项;(3)为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出台的、没有作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更为不利的具体实施措施的。

二、征集时间

    202365日至616日。

三、反馈方式

本次建议项目征集由区司法局负责汇总。请将纸质版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word版一并电子版发至邮箱xqfzjsb@163.com。联系人:王亚萍,纪瑛。

    四、查询方式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可登录国务院官网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进行搜索查询。

 

附件:新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表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邱区人民政府2023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表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类别

承办单位

 

 

 

 

 

 

 

 

 

 

 

 

 

 

 

 

 

 

 

 

 

   注:类别为建议项目范围中的(一)~(五)对应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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