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邱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7-27 浏览量:535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7·2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34中学体育馆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区既有建筑安全使用,全面清查整治既有建筑安全和违法建设行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坚决堵漏洞、补短板、扫死角,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清除安全隐患,为保障我区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二、清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对全区所有既有建筑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特别是公共建筑,特别是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包括: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场所、交通运输场站、住宿餐饮场所、集贸市场、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场所、医疗卫生场所、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建筑年代较长、建筑结构复杂、经过多次改扩建的老旧房屋等,城乡结合部、城市低洼、靠水临河地段的房屋,包括:居民住宅,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等。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包括:改建改用为公共或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改建为集宿楼、宿舍等居住房屋,有加层、开挖地下空间等现象的房屋。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改扩建的四类房屋。

内容:1.建筑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的地址、所有权人(使用人)、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设年代、结构类型、改建扩建、设计施工等。2.安全隐患情况。是否存在超负荷使用、擅自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情形,是否存在违法改扩建、装饰装修等行为,是否存在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情况,是否存在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等情形。3.依法合规情况。是否依法履行建设工程基本程序,检查建筑是否有立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是否经规划核实,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专业验收。重点对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的人员密集场所,列出清单,逐一核查项目审批手续。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邱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白福良  区长

副组长:史敖锋  区委常委、副区长

王  迪  副区长

杨兴东  副区长、新邱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张佳磊  区发改局局长

孙奎新  区教育局局长

王  憧  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樊迎春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朱洪涛  区商务局局长

     冯  闯  区工信局局长

樊洪民  区市场局局长

何晓亮  区民政局局长

高  峰  区应急局局长

        李跃民  区住建局局长

刘  超  长营子镇镇长

王新峰  街基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静芳  新发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黎占龙  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成耀新  新邱区交警大队队长

        周维臣  经开区规划建设部部长

        郭  坤  区民宗局局长

于国良  自然资源新邱分局局长

王  刚  公安局新邱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主任由李跃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孟庆伟同志兼任。

四、工作流程

此次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清查阶段(7月25日-8月13日)。由各单位负责,对辖区内既有建筑进行调查统计工作,并按照《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台账》(附件一)和《新邱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清查表》(附件二)所列事项进行调查问询,于每日15时前将清查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日数据汇总及上报,同时对调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后,沟通相关职能部门查询情况。

第二阶段为整体整改阶段(8月14日-9月14日)。区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隐患建筑进行分析,初步勘察判断风险等级、建筑性质等情况进行梳理并报市主管部门。市住建局组织建筑技术专家组进一步深入踏勘,确定是否需要安全性评估(鉴定),科学分类确定整治方式,明确整治期限。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清查出的问题进行督改整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

第三阶段为验收阶段(9月15日-10月1日)。由属地单位对辖区内既有建筑再次入户核查,对仍存在问题的既有建筑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根据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存在问题的既有建筑依法依规依纪采取停止使用等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镇两街、经济开发区及各相关部门要立即部署,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清查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一)属地单位职责:一镇两街、经济开发区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主管能动性,组织人员力量,对城区内所有既有建筑的违法建设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查;要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人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和安全隐患,并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对每栋建筑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要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监管;要坚持边排查边清理边整改,对清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审批职能部门职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建、应急、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既有建筑立项、用地、规划、建设、施工、消防、人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的清查整治工作;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实施整改。

(三)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职责:文旅广电、教育、卫生健康、住建(交通)、工信、商务、民政、民族宗教等相关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负责对监管范围内既有建筑存在的违法建设和安全隐患开展整治,实施全过程指导服务;要对清查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隐患整治不彻底、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要积极配合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景区、车站、厂房、商场、饭店、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全面清查整治。对以上场所(建筑)产权人和使用人存在的违法建设行为的,要责令整改,确保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对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要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公安等职能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共同推进、落实整改。

六、保障措施

一镇两街、经济开发区是清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各自责任,加强统筹协调,配齐人员,确保全面清查到位。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整改落实,积极配合、分头推进,组织落实好本行业领域的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压实房屋产权人的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体高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严谨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有效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

请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认真填写附件1、附件2,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7月25日起,每日下午15: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住建局305室),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后停止报送。

联系人:区住建局副局长  孟庆伟 

联系电话:15141802878

电子邮箱:xinqiuzhujianju@163.com

附件1: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台账

附件2:新邱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清查表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5日


附件1

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项目所在县(区)

具体地址

使用用途

产权人和使用人

姓名及联系方式

清查时间

存在问题

落实整改

责任部门

落实整改责任人

整改情况

1









2









…

































附件2

新邱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清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具体位置

产权和使用人

使用

用途

立项手续批号

用地手续批号

规划手续批号

施工手续批号

消防手续批号

特种行业审批号

其他

隐患

说明:无手续处划“X”具有完备手续的划“√”。 使用用途:住宅、商业、工业。

其它隐患填写对应的数字:1-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2-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改变使用功能;3-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布局;4-未履行审批手续违法改扩建;5-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加层;6-未履行审批手续增加房屋荷载;7-未履行审批手续违法违规投入运营;8-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


《关于印发新邱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新邱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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