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7-28 浏览量:181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长营子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新邱区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阜新市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阜环发〔2022〕4号)、《辽宁省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居办发〔2023〕4号)部署要求,我区建立健全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上级相关部门部署要求,围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以村屯交界区域、污染隐患低洼地带、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及其他已形成黑臭水体区域为重点,结合河长制强化常态排查,及时发现并核实,按时报备,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全区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常态排查
1.排查内容:黑臭水体名称、水体类型、水域面积(注明长、宽)、地理位置(含起止点名称、坐标及现场照片)、所属区域(行政村或自然村名称)及其面积、人口数量等。
2.排查区域:易出现过农村黑臭水体的区域、行政村边界区域、河流湖塘分布密集地区,存有垃圾、杂物、畜禽粪污等污染隐患的低洼地带,农村涉水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洗浴、餐饮、宾馆酒店等经营单位周边区域,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农村居民小区周边区域,舆情、媒体曝光的区域,以及其他容易形成黑臭水体的区域。
3.排查方式: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沿河流域污染源监管,镇、村多级联动,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纳入镇、村日常工作,划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责任区段,压实各级责任,充分发挥好河长制管理优势,定期组织各段河长、各部门开展巡河工作。发现水体返黑返臭或存在污染隐患的,立即纳入清单并报至市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联合核实信息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材料报送:各单位部门组织好排查人员,做好排查报送工作,由长营子镇每月汇总上报《新邱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表》(附件1),每季度上报《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统计汇总表》及《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汇总表》(附件2、3)。《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工作调度表》(附件4)按季度由市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审核后报区政府,经区政府确认后报送上级相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属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区负责”的原则,健全并落实常态化排查机制。镇(街道、管委会)是实施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驻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实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持续动态清零。
(二)加强调度督导
市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要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将工作进展及时报送上级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采取定期通报、帮扶指导等方式,督促各地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督导检查。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由市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定期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报送,每年末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三)加强黑臭水体排查宣传
加大黑臭水体排查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充分解读农村黑臭水体产生根源及相关政策要求,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广泛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
附件:1.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表
2.乡镇街区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统计汇总表
3.乡镇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汇总表
4.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工作调度表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附件1
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表
县/市/区 乡镇/街道 建制村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水体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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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体类型 | □河 □塘 □沟 □渠 □排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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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体气味 | □臭 □无味 □其他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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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体颜色 | □黑色 □灰色 □无色 □其他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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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村辖区面积(km2) |
| 建制村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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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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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居民聚集区 距离(m) | □居民聚集区内 □ 小于100 □100-300 □300-500 □500-1000 □100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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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臭水体 地理位置 | 起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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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经度E |
| 起点纬度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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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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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经度E |
| 终点纬度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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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面积(m2) |
| 长度(m) |
| 宽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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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姓名 |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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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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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入其他水体 | □是 /直接汇入水体名称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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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体用途 | □自然水体 □ 养殖专用水体 □农业灌溉 □污水净化 □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渠(排放口到排入河湖之间的渠道)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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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体流动性 | □常年有水流动 □雨季有水 □冬季冰封 □封闭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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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问题 |
| a.农村生活污水污染;b.畜禽养殖污染(注明规模);c.水产养殖污染;d.种植业污染(若为堤防管理范围内种植请注明);e.企业排污;f.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g.底泥淤积;h.农厕粪污污染;i其他污染问题等。分析黑臭成因,如实填写一种或几种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原因(填写序号)。 | ||||||||||||||||||||
已开展治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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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监测 指标均值 | 透明度 (cm) |
| 溶解氧(mg/L) |
| 氨氮(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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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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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点现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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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签字): 单位: 村 联系电话: | ||||||||||||||||||||||
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 单位: 联系电话: | ||||||||||||||||||||||
县(市、区)负责人(签字): 单位: 联系电话: | ||||||||||||||||||||||
附件2
乡镇街区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统计汇总表
序号 | 乡镇街区名称 | 乡镇街区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 | |||||
数量(个) | 河 | 塘面积(km2) | 沟渠、排干 | ||||
长度(km) | 面积 (km2) | 长度(km) | 面积 (km2)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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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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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乡镇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汇总表
报送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地级市 | 县(市、区) | 乡镇 (街道、社区) | 建制村 | 水体编号 | 水体名称 | 水体类型 | 涉及的自然村 | 河湖长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水域面积(m2) | 长 (m) | 宽 (m) | 黑臭段起点 | 起点经度 | 起点纬度 | 黑臭段终点 | 终点经度 | 终点纬度 | 水质监测指标均值 | 主要污染问题 | 是否开展治理 | 治理进展 | ||||
名称 | 人口 | 辖区面积 (km2) | 透明度(cm) | 溶解氧(mg/L) | 氨氮(mg/L)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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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工作调度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县 | 乡镇街区 | 已排查黑臭水体个数(个) | 已排查黑臭水体面积(m2) | 已排查黑臭水体长度(m) | 涉及行政村数量 (个) | 完成排查行政村数量(个) | 未完成排查行政村数量 (个) | 确定为治理试点示范县的,治理方案编制情况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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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阜新市新邱区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阜新市新邱区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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