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7-26 浏览量:92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背景依据
依据《关于印发<阜新市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阜环发〔2022〕4号)、《辽宁省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居办发〔2023〕4号)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围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以村屯交界区域、污染隐患低洼地带、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及其他已形成黑臭水体区域为重点,结合河长制强化常态排查,及时发现并核实,按时报备,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机制,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包括排查内容、排查区域、排查方式、材料报送等相关要求。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度督导、加强黑臭水体排查宣传等工作要求。
四、附图附件
1.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表
2.乡镇街区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统计汇总表
3.乡镇街区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汇总表
4.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工作调度表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
解读人:李婉静
解读人电话:0418-2714008
关于印发《阜新市新邱区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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