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邱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日期: 2023-10-23 浏览量:152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和《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97)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目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法定程序。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和决策后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决策承办。2023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于年底前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承办单位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决策程序全程记录,决策资料及时归档。

  三、动态管理。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调整,及时调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四、决策评估。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满一年,由决策承办单位对决策事项实施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全面评估,提出评估意见报区司法局。

附件:新邱区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

新邱区人民政府2023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类别

承办单位

1

阜新市新邱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

需经政府核准、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区农业农村局

2

《新邱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区教育局

3

《新邱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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