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解读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解读

日期: 2023-11-21 浏览量:75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一、背景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阜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二、主要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新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共分8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突发事件分类及分级

第三部分:预案体系,包括区总体应急预案、区专项应急预案、区政府部门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区级应急预案。

第四部分:组织体系,明确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应急联动机构、镇街机构、专家组、社会组织和公众。

第五部分:运行机制,包括预防、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发布与通报、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处置措施、后期处置。

第六部分:救援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信保障、资金保障、应急测绘保障、人员防护、公共设施、科技支撑。

第七部分:监督管理,包括预案演练、宣传教育培训、监督与检查、责任与奖惩。

第八部分:附则,包括预案管理和预案实施。

文件解读单位:新邱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鲁汉生。

解读人电话:0418-2827213。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