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邱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23-10-02 浏览量:167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邱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21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新邱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成立新邱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新邱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落实地方政府农村供水保障主体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十四五”期间农村供水保障政策,确定建设、运行管理模式,强化监管农村供水保障相关政策顺利施行,落实地方建设投资、融资模式为工程开工建设、完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创造有利条件。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白福良 区长

副组长:宋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刘 洋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佳磊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田 宇 区财政局局长

        樊迎春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跃民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樊洪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奎新  区教育局局长

        于国良  自然资源新邱分局局长      

        刘 超 长营子镇镇长

        贺惊涛 长营子供电所所长

        李婉静 生态环境新邱分局工作人员

(三)机构设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洋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责任分工

1.区发改局:负责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2.区财政局:负责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下达、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审核项目实施方案,下达工程计划,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指导、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工程质量控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有针对性的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4.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饮水用水末梢水质监测,加强卫生监督。

5.生态环境新邱分局:负责指导农村饮水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环境监管工作,指导、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开展项目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分工作。

6.自然资源新邱分局:负责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土地规划、预审等工作。

7.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城市供水管网延伸类农村供水保障项目施工许可审批。

8.长营子镇:加大辖区内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的协调配合力度,对工程占地进行及时协调处理,同步进行入户管网的安装工作,加快推进工程实施进度。

9.长营子供电所:根据工程用电负荷做好输电线路的同步安装工作。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