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邱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 2023-10-24 浏览量:230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梁斌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驻区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更好发挥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在促进企业发展、保障职工权益、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新邱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关于协调劳动关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精神,加强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二)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政策、制度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协调三方的政策主张和立场,对劳动关系法律法规、规章与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实施提出意见建议。动态健全完善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形势研判、风险监测、信息沟通、协调处置、纠纷化解机制。

(三)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工作体系,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的建设。组织实施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改革改制、新业态职工权益保障等协调劳动关系方面重大政策举措。

(四)加强与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支持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扩大影响。建立健全“党建+法治+劳动关系”工作模式,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其他需要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二、组成人员

  任:史傲峰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主任:  杰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会良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明 区总工会分管日常工作副主席

  员:  寅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亚萍 区司法局副局长

俞成竹 区法院副院长

王希山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曾庆利 区总工会副主席

  宇 区工商联副主席

马天翼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总会计师

三、工作机构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寅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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