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班子碰头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日期: 2024-01-26 浏览量:169 来源: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赵浩添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街基街道、新发屯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领导班子碰头会议议事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区政府领导班子碰头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议事效率和决策效能,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互动,统筹协调推进政府负责的各项工作,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参加人员

政府领导班子碰头会议由长、副长、政府党组成员组成。

二、议事范围

(一)传达和研究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委或省、市有关部门召开的全省性、全市性工作会议精神

(二)研究涉及全政治、经济、社会及项目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确定政府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研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三)研究政府重大活动安排和重要工作措施

)通报本周工作落实情况,部署下周主要工作事项,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通报需区政府有关领导配合、协调的工作事项及需提交区政府领导班子决策的问题。

)需要政府领导班子碰头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规

(一)区政府领导班子碰头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召开时间原则上为周一上午8:30-9:30时,地点在区政府366会议室。如有情况变化另行通知,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

(二)区政府领导班子碰头会议由区长或区长委托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的副区长召集并主持。

(三)区政府领导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并报区政府办登记备查,如有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四)会议研究问题应发扬民主,充分讨论协商。重大问题如有不同意见,一般应缓议,经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进行研究。

(五)会务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

四、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

区政府领导班子碰头会议按会议要求制发,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纪要的起草、送签和印发工作。

五、会议议定事项办理情况督查

1.区政府领导班子碰头会议决定的事项以正式文件或会议记录、纪要为准。确定的事项,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牵头实施,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2.由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催办、查办,并及时向区政府主要及有关区领导反馈结果。

本规则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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