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 2024-05-27 浏览量:261 来源: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赵浩添 文字大小:

长营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新邱区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27

 

(此件公开发布)


新邱区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抗旱应变能力和抗旱主动性,实现由被动抗旱向主动防旱转变,提高抗旱工作的管理水平,实现科学防灾、抗灾,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造成的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编制新邱区抗旱应急预案。

1.2编制原则

本预案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抗旱的原则

预案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旱灾预防、抗旱减灾、灾后恢复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重点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

预案编制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并重,健全抗旱减灾体系,防、抗、救有机结合,提高抗旱减灾工作的科学性和主动性。

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原则

预案编制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抗旱向全面防旱抗旱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

预案编制结合新邱区干旱时空分布,区分轻重缓急,重点考虑易旱地区,兼顾其地区,因地制宜制定抗旱减灾措施。

坚持政府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

预案编制贯彻抗旱工作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流域和地方政府、省级的预案,并与相关部门的预案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全面、切实可行的原则

结合抗旱管理实际需求,突出抗旱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合理确定不同干旱等级下的抗旱保障对象和目标以及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全面部署,突出重点。

1.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3)《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4)《辽宁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5)《辽宁省抗旱应急预案》;

6)《水利部抗旱预案编制导则》;

7)《水利部旱情等级标准》

  (8)《新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新邱区总体抗旱预案,用于指导新邱区发生不同等级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5预案体系

新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是政府防汛抗旱总体预案,本预为其专项预案之一,并纳入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1.6工作目标

为及时、妥善处置干旱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2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情况

新邱区位于阜新市东北端14km处(城区中心与市中心直线距离)。地理坐标北纬41°41′42°56′,东经121°1′122°56′地处阜新市东北端,四周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太平区接壤,南北长20km,东西宽12km

新邱地处辽西丘陵地带,介于医巫闾山与小松岭山脉的狭长盆地的东部边缘。地势东南向西北倾斜,中部较低,最高点海拔624m,最低点海拔100m,相对高差524m。立体图形呈盆状,俯视图略呈长轴为西北东南向的椭圆。地形多起伏,城区为缓丘陵地貌,农村广大地区为低山丘陵区,有高山、元宝山、帽头岭等大小山峰20座。细河两岸为平原地带。

全区属丘陵区南高北低,东高西低,南部为石质低山丘陵区,南部为绕阳河流域,以煤矸石山为界北区为凌河流域,辖区内有3条河流,分别是细河新邱段、细河支流沙扎兰河、七家子河。

2.2 社会经济

全区下辖长营子镇、街基街道办事处、新发屯街道办事处,9个行政村、13个社区。全区总人口6.6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0.58万人。

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20.5亿元,同比增长6.2%;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1.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1.7亿元,同比增长3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亿元,同比增长67.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亿元,同比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32264元。

2.3 区域内的气象

新邱地区地处中纬度北温带,属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东、南、北三面环山,主要有关山、元宝山、锅底山等,其海拔高程在300—400米之间,形成与邻郊的天然屏障,明显影响城区气候。城区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照充足,雨量分布不均,出现阶段性干旱。1月最冷,平均气温为-1.6℃,极端最低气温-28.4℃7月最热,平均气温为24.2℃极端最高气温40.6℃

冬季严寒少雪,日最低气温≤-20℃的天数为14天,最多为37天。≤-20℃的初日一般在124日,终日一般在219日,初终间日数为54天,个别年份可达长者74天。降水量平均为9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1.7%。

夏季高温,雨量集中。日最高气温≥30℃的天数平均为33天,最多达52天。日最高气温≥30℃的初日一般在518日,终日一般在91日,初终间日数为107天,长者146天。日最高气温≥35℃的初日一般在630日,终日一般在715日。降水量平均为360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67.7%。

春秋两季为冬夏交替的过渡期,气温多变有所谓三寒四暖的周期性变化;雨量较少,其降水量各占全年降雨量的12.4%及18.2%。春季多西南风,少雨,地面干燥;秋季多西北风。无霜期年平均为150天。初霜日一般在928日,终霜日一般在429日,无霜期最长时达185天,最短为125天。结冰期平均为165.8天,平均降雪11.6天。初冻日一般在1025日,最早104日,最晚1114日。土壤化冻一般在420日,最早在324日,最晚在58日,最大冻土深度为140厘米。灾害性天气主要有干旱、冰雹、大风、暴雨、霜冻。

2.4土壤情况

新邱区土壤类型分布即受地形、地质、气候、植被等自然因素所制约,又和垦植年限,耕作制度密切相关。根据土壤普查测定,全区的土壤类型主要有黄棕土、山地黄棕土、白浆土、沙土和石灰岩土等。黄棕土是该地区主要的土壤类型之一,占整个区域土地面积的75.2%。黄棕土在这些地方为主要的耕地,在种植玉米、大豆、小麦等粮食作物上表现良好。它是由石灰岩和粉砂岩混合而成的,具有良好的透气性和保水性,容易保证作物的生长发育。

2.5河流水系

新邱地区所有河流分属于辽河和大凌河两个流域。其中,属于辽河流域的有绕阳河,占全地区总面积的48%,主要分布在长营子镇4个村;属大凌河流域的有细河新邱段、细河支流沙扎兰河1个水系占全地区总面积的52%,主要分布在2个街道5个村涉及1个乡镇。新邱地区河流流向是东部河流多为从西北流向东南,南部河流为从西向东南。

全区排水管网总长26.05km。城区管网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直至2012年开始进行管网改造后,逐渐将部分管路改为雨污分流管路(只新建雨水管路,未对污水管路进行改造),雨水收集能力有限,城市东高西低靠高差自流排泄,遇暴雨易产生内涝。

2.6蓄水工程

新邱区境内现有水库1座为七家子水库,建成于1999年,2018年进行了除险加固。七家子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的小()型水库,工程等别为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集水面积为18.20km²,总库容261.91,兴利库容135,死库容14.68。水库校核水位258.37m,设计水位256.88m,汛限水位254.5m,坝高18.3m、坝长312m

2.7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新邱区属贫水区。地下水资源类型主要有两种,即低山丘陵基岩风化裂隙水和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七家子村一带地下水为低山五陵基岩风化裂隙水。于家沟、金家洼子、大岗岗一带地下水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水质多为低矿化重碳酸盐性水,属弱碱性、离子总量低、低矿化度的软水。水质较好,适宜饮用和农田灌溉。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是大气降水。新邱地区属干旱少雨地区,地下水不丰富,且分布不均。除七家子村、台头皋村、大岗岗村地下水相对丰富些外,其余地区均为贫水区。新邱地区地表水涵养量和拦蓄量不大,地下水含水层多为5米~20米的风化砂砾岩,含水量较低,加之地下水超采,水位降低,造成人畜饮用水紧张。截至2022年底,全区饮用自来水户数32665户,日供水量1.51万吨/日,全年供水量550.83万吨。辽西北供水阜新市配套工程共计划实施供水工程4处,分别为:清河门区配套工程、闹德海水厂改造工程、彰武县配套工程、新邱区配套工程规模化水厂。主要围绕辽西北供水工程、闹得海供水及引白供水工程管线辐射沿线乡镇,建设小型规模化水厂,主要是将城市供水管网延伸至周边乡镇,解决乡镇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2.8灾及成因

2.8.1历史旱灾

1980年降水仅353毫米春季无透雨,各公社春播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造成春播期和苗期严重干旱,作物普遍缺苗断条。7月份下旬起连续二十几天未下透雨,造成伏旱。

1987711812日(伏旱)711812日期间,只有722日出现一场大于10毫米的雨,发生了建国以来少见的伏旱。全市干旱面积达171.7万亩,干旱严重的地块玉米棒细短,秃尖粒瘪,高粱瞎穗多,大豆普遍荚稀粒瘪,花生瘪角多。

19886月初至7月末(初夏旱、伏旱)。从6月初至7月末,共60多天,大部分地区降水特少。气温偏高,最高气温在61天中有32天高于30℃以上。由于持续高温少雨,形成建国以来少有的初夏旱接续伏旱的局面,对农作物的营养生长和生殖生长造成严重影响。

19897月下旬至9月上旬(伏旱、秋吊)夏季前期雨水充沛,后期严重干旱。从724日开始至96日共45天全区没降透雨,出现40年来罕见的干旱。由于干旱时间长、伏旱连着秋旱,气温高,蒸发量加大,土壤含水量大大减少,大豆落花落荚,高粱、向日葵灌浆不足,籽粒不饱满,造成严重减产。

1990年夏季局部地区出现旱象,从8327日共25天,降水量只有16.3毫米。8月中旬至9月上旬降水量比历年少52%,时值大田作物需水关键期,对农作物产量造成一定影响。

1991年春季第一场透雨出现在51314日,因此在大田作物播种时间出现了严重春早现象。虽然420日全区大部分地区降雨24毫米,局部地区降雨810毫米,但对旱象缓解作用不大,大部分地区干旱日趋严重。到512日统计,大田作物陆续出苗,小苗参差不齐,苗情不理想。

1993年春季阶段性严重干旱:进入4月份降水偏少,比常年少76%,土壤失墒严重;5月份降水17毫米,比常年少54%,从58日至31日共24天全区基本没下雨,是近几年少见的。

1995年春播期间,由于受低温、干旱的影响,全区大田播种期向后推迟10天左右;622日旱象解除,致使播种期推迟一个月左右。

199735月,67月(春旱)35月降雨量39.7毫米,比历年少43.8%,因此造成严重春旱。

夏旱主要出现在67月份。6319日、2229日共25天无雨,降水主要集中在月初和月末,加上持续性的高温的天气,土壤水分已不能满足农作物正常生长需要,大部分农作物萎蔫,部分枯死,农业旱情加剧。严重的春旱及夏旱造成全市粮食严重减产。由于干旱影响,地下水位及水库水位也明显下降,造成部分村镇打井、抽水灌溉及人、畜吃水困难。

1999年伏旱、秋吊(伏旱)进入夏季以后,由于持续高温天气,降水少,分布不均,特别是7月降水特少,所以造成了6月~8月上旬的严重伏旱。其中728日为伏旱最严重时期,作物地段地表干层达10厘米左右,10厘米层土壤墒情仅有6%20厘米仅有5%30厘米6%40厘米8%50厘米10%,严重的干旱加之持续高温造成大部分作物白天打蔫,有的坡地作物干枯。严重伏旱是造成农作物减产的重要原因之一。

2000年降水少且时空分布不均,全市年平均降水量327.4毫米。高温干旱造成作物发育不良,大田严重减产。5月初至8月上旬末的持续高温少雨天气,致使土壤蒸发大、失墒快,作物生长受到严重影响。6月中旬至7月末,是干旱的高峰期,这期间最大干土层达9厘米以上,部分土层湿度接近或小于凋萎湿度。白天植株叶子卷成管状,萎蔫下垂,夜间不能恢复,部分叶片干枯,中底部叶子干枯脱落。由于干旱,造成玉米植株矮小。

2001年(春旱)46月中旬,全区平均降水量仅16.6,毫米,比常年同期少73%,且均为无效降水。直至611日开始,全区才出现连续降水。播种高峰期在雨后的6月中旬才出现,播期比正常时间晚近两个月。

2003年(春旱)新邱地区出现了自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春旱,给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我区绝大部分耕地无法正常播种。干土层多在2030厘米厚,有些地区达4050厘米。

2006年(夏旱)7月中旬以后,降水稀少,从部分乡镇到全区出现不同程度旱象,有些乡镇出现严重旱灾。

200761627日,出现了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首次6月最长连续无降水日。6月中旬出现旱象以来,因土壤水分供应不足,作物长势十分缓慢。

20147月至9月降水极少,导致全区出现严重的夏秋连旱。

20173月开始出现中旱,413日至616日出现重旱,旱情持续2个多月,降水量仅为23.5毫米。受旱灾形势影响,大部乡镇播种期推迟50天以上,是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农业气象干旱。

2020614日至727日我区连续44天没有区域性有效降雨,加之气温偏高,大田土壤水分蒸发快,失墒严重,我区遭遇了历史同期罕见的严重夏旱。

2.8.2旱灾成因

造成我干旱频发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又有社会因素。

1.易旱耕地面积基数大。由于全易旱耕地面积较大,全部推广实施节水灌溉工程不现实,也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目前主要属于雨养农业区。

2.地理位置新邱区地处半干旱半湿润的过渡带,降水量和蒸发量的时空分布都不均匀,极易发生旱灾。降雨在年际、年内变化大,年内时程上分布不均,降雨主要集中在678月;而春季风大、雨季没有来临,空气温度低。

3.水资源短缺。新邱地区属干旱少雨地区,地下水不丰富,且分布不均。除七家子村、台头皋村、大岗岗村地下水相对丰富些外,其余地区均为贫水区。新邱地区地表水涵养量和拦蓄量不大,地下水含水层多为5米~20米的风化砂砾岩,含水量较低,加之地下水超采,水位降低,造成人畜饮用水紧张。截至2022年底,全区饮用自来水户数32665户,日供水量1.51万吨/日,全年供水量550.83万吨。

4.工程因素。全有效灌溉面积相对较少,全区仅1水库,应急抗旱水源工程数量不足。其他抗旱水利工程还存在老化失修,蓄水、供水能力降低等问题。且随着工业生产发展、人口增加,造成需水量增多,加重了干旱。

2.9抗旱工程体系现状

1.饮水安全: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大力修建农村供水工程,饮水条件及水质也得到了很好改善。同时加强运管组织领导工作,加大日常维修养护工作,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各乡镇结合本地区情况编制了供水应急预案。

2.农业灌溉:全区1座小型水库七家子水库,总库容达261.91m3178井。近几年来,为节约利用水资源,我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与河道拦蓄工程,提高了农业灌溉的保证率,增强了抗旱减灾能力。

从上述看,新邱区目前改造自然条件的水平和农业物资技术基础都很低,无法抗御经常发生的自然灾害,遇有特大自然灾害有可能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新邱区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区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及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3.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

区政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

     长:   白福良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史傲峰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区长

     区委常委、副区长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部长

杨兴东    副区长、新邱公安分局局长

长: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宝强    区人武部副部长

      员:         彭洪亮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陈  旭    区政府办主任

              张佳磊    区发改局局长

       冯  闯    区工信局局长

       何晓亮    区民政局局长 

       田  宇    区财政局局长

       孟庆伟    区住建局局长

                   杨静芳    区文旅广电局局长

                   樊迎春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区商务局局长

          长营子镇政府镇长

 王新峰       街基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成鸣       新发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邱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耀鑫    新邱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婉静    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职员

        自然资源局新邱分局局长

                    黎占龙    新邱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国网阜新供电新邱分公司经理

                    韩立阳     市水务集团新邱分公司经理

                    朱大光     联通新邱分公司经理

                    杨雨龙     移动新邱分公司经理

3.2区防指职责

区防指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地方标准、法规法令,负责领导、组织全区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抗旱工作;组织编制《新邱区抗旱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区旱情;根据旱情需要,发布相关预报、警报及旱情公报;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各成员单位;督促指导长营子镇、街道及相关单位组织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区防指指挥长职责:负责指挥全区抗旱减灾全面工作。当预测需发布红色预警、启动级应急响应时,进驻区防指主持会商,指挥抗旱减灾工作。

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做好全区抗旱减灾工作。当预测需发布橙色预警、启动级应急响应时,进驻区防指,协助组织或主持会商,指挥抗旱减灾工作。

区防指副指挥长职责: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做好全区抗旱减灾工作。组织协调区防指各成员单位、长营子镇防指开展区防指日常事务性工作。当启动III应急响应时,进驻区防指主持会商,指挥抗旱减灾工作。

3.3区防办职责

区防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负责指挥部办公室全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机构和各项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指挥部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确保抗旱指挥应急指挥体系高效有序运转。

3.4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区防指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主管行业领域相关旱灾害日常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本单位抗旱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抗旱检查、隐患整改及相关演练工作;组织指导各街道下级相关单位做好旱灾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抗旱需要,完成各自承担的抗旱救灾任务。

区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区抗旱宣传导向:协调新闻单位开展抗旱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经区防指审定的旱情动态,及时协助区防指向公众发布抗旱紧急通知。

区政府办:负责传达区领导的批示指示;按照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会同区防办做好抗旱督导检查有关工作。向区防办收集、汇总重要信息,及时向区领导报告。

区发改局:负责抗旱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与监督管理;负责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装备及粮食的储备工作。

新邱公安分局:负责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抗旱物资以及破坏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抗旱工程及设施安全。做好抗旱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

新邱交警大队: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抗旱救灾人员、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

区民政局:负责旱期直属单位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等特殊群体抗旱救灾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及时下拨抗旱资金。

自然资源局新邱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生态环境局新邱分局负责沟通协调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重大旱灾的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及时向区政府、区防指报告水质状况;指导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区住建局:指导城建系统供水工程的安全运行,做好城市供水工作。组织指导城区市政设施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输企业和有关部门,为紧急抢险提供车辆等运输工具。保障交通畅通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工作。对农村公路(镇、村)实行行业指导。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干旱灾情信息;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因灾致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农业干旱灾害损失统计、调查、评估及组织指导农田灾后恢复生产工作,负责水库灌区以外的农田抗旱补水工作。指导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造林单位,做好林区及幼林的抗旱及林业灾情调查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区文旅广电局:负责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区委宣传部审定的旱情、灾情和抗旱动态信息,及时发布区防指发布的各类预警、应急响应和紧急通知。

区卫健局:指导灾害区域卫生应急工作监测预警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指导组织实施灾后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各项应急措施。负责拟定抗旱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重大旱灾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干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衔接组织武装部队、消防救援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应急资源参加重大干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旱灾救助,对转移受灾安置群众开展临时生活救助。

区武装部: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要求,结合灾情实际情况,依据上级命令,参与协助区委、区政府抗旱救灾行动,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国网阜新供电新邱分公司:负责调度解决抗灾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灾害损坏的电力设施。

市水务集团新邱分公司:负责及时抢修损坏的供水管网设施。对干旱期间供水系统进行调度和优化管理,合理分配水资源。

联通新邱分公司、移动新邱分公司:在特殊情况下,为抗旱工作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尽快修复受损通信设施,为灾区生产自救创造条件。

新邱消防救援大队:抗旱期间,服从区防指调派,合理利用自身资源到缺水的乡镇,保障居民生活用水。

3.5内设职能工作组

区防指设置16个职能工作组,根据水旱灾害防御和抢险救援工作需要,由区防办统筹协调,有序有力组织启动抗旱工作。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职责:负责区防办各职能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分析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并向区防指提出抗旱指挥、调度、决策建议;负责与市防办沟通协调,签发区防办重要工作部署文件,向市防办、区委、区政府及区防指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报送重要请示报告,向区防指成员单位发出重要区防办文件。

2)秘书组

组长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职责:负责传达区防指领导的指示、批示,接收区防指重要情况信息,负责联系镇、街抗旱工作区级领导。

3)抢险救援组

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区武装部、新邱消防救援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国网阜新供电新邱分公司、生态环境局新邱分局

职责:区应急局组织协调重大旱灾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旱灾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衔接组织区武装部、消防救援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应急资源参加重大旱灾应急救援工作。依据上级命令,参与协助区委、区政府抗旱救灾行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协调农田抗旱工作。区住建局负责组织指挥公路、桥梁的清障处理,确保交通畅通。国网阜新供电新邱分公司负责调度解决抗灾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灾害损坏的电力设施。生态环境局新邱分局负责沟通协调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重大干旱灾害的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及时向区政府、区防指报告水质状况;指导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4)医疗防疫组

组长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职责:区卫健局负责指导灾害区域卫生应急工作监测预警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并指导组织实施灾后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各项应急措施;负责拟定抗旱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因灾致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5)通信保障组

组长单位:区工信局

成员单位:联通新邱分公司、移动新邱分公司

职责:在特殊情况下,协调电信运营企业为抗旱工作提供应急通信保障;尽快修复受损通信设施,为灾区生产自救创造条件。

6)物资保障组

组长单位:区发改局

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

职责:区发改局负责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装备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工作。区应急局负责统计全市抢险救援物资,并编制救灾救助类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和标准,根据指挥部决策向区发改局下达动用指令。区工信局负责协调组织本区工业企业生产应急工业产品工作。

7)治安保障组

组长单位:新邱公安分局

成员单位:新邱交警大队

职责:新邱公安分局负责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抗旱物资以及破坏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抗旱工程及设施安全。做好抗旱抢险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新邱交警大队负责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抗旱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

(8)交通保障组

组长单位:区住建局(交通局职能)

成员单位:新邱交警大队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运输企业和有关部门,为紧急抢险提供车辆等运输工具。负责保障交通畅通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工作。对农村公路(镇、村)实行行业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的调运工作。

9)核灾救灾组

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新邱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

职责: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旱灾救助,对转移受灾安置群众开展临时生活救助;负责指导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按照行业职责开展重大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核灾统计、调查评估工作;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有关干旱灾害的基本情况(包括受灾范围、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等指标)。区财政局负责及时下拨抗旱资金。区商务局负责灾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10)新闻宣传组

组长单位:区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区文旅广电局

职责:负责把握全区抗旱宣传导向;协调新闻单位开展抗旱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经区防指审定的旱情动态,及时协助区防指向公众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及抗旱紧急通知。

11)应急专家组

组长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职责:组织专家组成员分析评估险情灾情,提出处置应对方案,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专家组成员开展应急会商,及时研究讨论、提出决策方案,为旱灾防御指挥调度提供意见和建议。

12)气象水文组

组长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职责:负责协调市气象对全区雨情、旱情、墒情的监测、预报、预警,提供降雨实况,并对降雨量级和区域分布做出预测分析;通过农村应急广播等发布极端天气、灾害性天气等预警信息。

13)水利工程组

组长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区住建局

职责:负责抗旱相关的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安全运行,组织、指导、协调水工程调度。

14)地质灾害防治组

组长单位:自然资源新邱分局

成员单位:区住建局

职责:负责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5)城乡供水组

组长单位:区住建局

成员单位:自来水新邱分公司

职责:指导管网供水工程的安全运行。

16)应急抗旱组

组长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

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水库调度,负责保障农村饮水及全区水库灌区用水调度,负责水库灌区以外的农田抗旱补水工作。

3.6区级现场指挥部

针对应急处置时间较长、影响较大、情况复杂、事态有演变恶化趋势的城区情灾害突发事件,经报请区指领导同意后,设立区级现场指挥部。

区级现场指挥部组成及内设职能工作组职责分工参照《新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3.7工作要求

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指挥部日常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指挥部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互相补位,确保指挥部高效有序运转,确保抗旱工作顺利推进。

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综合保障作用,提升跨行业、跨区域、跨军地的信息、队伍、物资等各类应急资源快速集成能力,为抗旱应急救援提供有力保障。

水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优势,坚持防救一体,全力开展干旱灾害风险防范化解、隐患排查整治、监测预报预警等工作。

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要比照市、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抓紧调整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属地负责、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好做实做细本地抗旱各项工作,为做好新邱区抗旱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预防预警信息及报送

旱情信息:包括雨情、土壤墒情,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受灾农作物,影响人口,以及对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区农业农村局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如:降雨资料、连续无雨日、土壤墒情数据等指标做出整理和评估,及时上报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乡镇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应将辖区内实时旱情信息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办,旱情紧急时需加密上报。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旱灾时,区防指应提早研判决策,及时发布预警,要求有关地区做好相应抗旱准备。雨情、水情和土壤墒情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相关要求上报防办,并结合天气预报结论和土壤墒情数据预测未来37天的墒情、旱情发展趋势,为区防指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其他信息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级防办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防办。

4.2预防预警行动

4.2.1 旱情判定指标

干旱具有影响范围广、致灾因素复杂、不易定量界定的特点。对于同一区域内不同地块之间、不同作物之间的受旱程度也不尽相同。因此,对于旱情判定指标的选择不仅非常重要,而且也是科学指导抗旱工作的重要依据。

新邱区抗旱预案的干旱预警等级主要参照水利部农业干旱等级》GB/T32136-2015中的旱情评定指标来确定,分为级预警(特大干旱)、级预警(严重干旱)、级预警(中度干旱)、级预警(轻度干旱)4个级别,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4.2.2 级预警

级预警为特大干旱,干旱等级颜色为红色。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特大干旱:

1.全区作物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70%同时重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35%

2.全区因旱农村人口饮水困难百分率Ppd≥10%

3.城市干旱缺水率Pg≥30%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视情况启动级预警。

4.2.3 级预警

级预警为严重干旱,干旱等级颜色为橙色。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严重干旱:

1.全区作物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50%同时重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25%

2.全区因旱农村人口饮水困难百分率7%Ppd<10%

3.城市干旱缺水率20%≤Pg<30%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视情况启动级预警。

4.2.4 Ⅲ级预警

级预警为中度干旱,干旱等级颜色为黄色。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中度干旱

1.全区作物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40%

2.全区因旱农村人口饮水困难百分率5%Ppd<7%

3.城市干旱缺水率10%Pg<20%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视情况启动级预警。

4.2.5 Ⅳ级预警

级预警为轻度干旱,干旱等级颜色为蓝色。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轻度干旱:

1.全区作物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30%

2.全区因旱农村人口饮水困难百分率2%Ppd<5%

3.城市干旱缺水率5%Pg<10%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视情况启动级预警。

4.3预警支持系统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有关地区应贯彻执行。

4.4预警级别及发布

1.预警发布单位

级、级、级、级预警由新邱区防指统一发布。

2.预警启动条件

当旱情发展达到低一级预警指标的上限或接近高一级预警指标的下限并呈持续发展趋势时,应实时启动高一级的干旱预警。干旱预警启动一般按照从低到高的等级逐级启动,但在特殊的情况下,可直接启动更高等级的干旱预警。

3.预警发布内容

向社会公开通报干旱发生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抗旱救灾工作要求和措施等。

4.预警发布方式

除行政渠道外,同时应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发布。

5.预警发布范围

级、级预警向全发布;级、级预警根据旱情发展实际向全发布或只向受旱地区发布。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等级及启动

新邱区抗旱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预警发布后,同时适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鉴于旱情发展具有渐变性的特点,应急响应启动应按照从低到高逐级启动,但在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启动更高等级的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当预警发布后,由防办提出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等级建议,报请区防指相关领导审批,启动应急响应。区防指向相关地区和有关部门下达通知,向社会发布,并抄送市防指。

5.2应急响应措施

新邱区应急响应行动措施重点突出上下级沟通、协调、组织和指导等方面内容;乡镇级应急响应行动措施重点是明确抗旱水量调度、抗旱设施运行、应急开源、节约用水等具体措施。

5.2.1 级应急响应

1.工作会商

主持人:区防指指挥长。

参加人: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成员。

方式:在政府会议室或区防指会商室以正式会议形式召开。

内容:通报旱情、分析旱情发展动态、趋势,发布级预警,宣布全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级响应,部署抗旱工作。

2.工作部署

区防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阜新市抗旱应急预案》等法规及预案的相关规定,加强抗旱工作领导,作出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委、政府和市防指。必要时请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区防指相关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地区指挥抗旱工作。

区防指在发布预警后24小时内派专家组、抗旱检查组、督导组,赴受旱地区检查指导抗旱救灾工作,动员有关部门和受旱地区群众紧急抗旱。

区防指召开与相关镇、街道办抗旱会商会议,分析地区旱情发展动态、趋势,实时掌握抗旱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有针对性部署应对措施。

增加值班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守制度。、镇、街道办级防办实行24小时抗旱值班,监视旱情发展变化,分析旱情发展趋势,每日统计、报送旱情、灾情及抗灾行动情况,撰写抗旱工作简报并及时上报。

3.部门联动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及时开展抗旱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抗旱水源管理和调度,监督、检查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对重点水利工程实施抗旱调度,提供抗旱技术指导;加强与市气象局沟通,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相关的气象信息、土壤墒情和卫星遥感监测信息负责农业抗旱指导,指导农民做好农作物的田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负责农业生产自救、恢复等工作财政局及时调整预算,落实抗旱经费,增加抗旱应急资金,及时下拨抗旱专项资金,动员金融部门加大对灾区群众的信贷支持;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相关工作;优先运送抗旱物资,为抗旱工作提供运输保障;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抗旱有关工作民政局组织、协调灾民救助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4.抗旱保障措施

1)抗旱的总原则是充分利用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作用。要按防大旱、抗长旱的原则制订用水方案;在水资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后用地下水;在供水调度上,先保证生活用水,后保证重要工业用水,再考虑农业及生态用水;在供水对象上,实行确保重点原则,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确保城镇生活用水;在生产供水上先保重点工业生产用水;在农业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关键需水期为重点。

2)根据水源状况,加强地表水、地下水统一调度和管理。供水工程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适时依法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3新邱区易旱区可采取河道截水、设置临时抽水泵站等措施挖掘抗旱水源;动员抗旱服务组织以及社会机械力量全力投入抗旱救灾,发挥抗旱服务组织优势。进一步加强塘坝、蓄水池、抗旱方塘等小型水源的建设力度,注重对小型水源工程的维护,维修渠道衬砌,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最大限度地拦蓄地表径流。合理调拨使用已储抗旱物资,增加新购送水车、水泵、储水罐等应急抗旱设备资金投入。

4)根据城市供水需要启动全部(部分)抗旱备用水源和应急供水方案,为满足城乡生活及重点行业需水要求,可适当增加地下水开采;采取切实有效的节水措施,充分挖掘城市节水潜力,对居民生活用水采取限额或定量、定时段供应。要充分发挥新建或扩建的人畜饮水解困工程的作用,并紧急调配各类临时抗旱设备,对于分散的人畜饮水困难严重的地区,及时启用抗旱应急备用水源井,十分偏僻的地区应组织临时人工送水。

5)当旱情特别严重时,停止生态用水,缩减非重点区域的农业灌溉定额,压缩农业供水量;严格控制工业用水,对于高耗水的企业,必要时停止供水;限制直至暂停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控制水田数量,减少灌溉用水量;限制直至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6)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5.2.2 Ⅱ级应急响应

1.工作会商

会商主持人:区防指常务副指挥长。

参加人: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成员。

方式:在政府会议室或区防指会商室以正式会议形式召开。

内容:分析旱情发展动态,发布级预警,启动级响应,部署抗旱工作。

2.工作部署

区防指组织与各成员单位或受旱地区防指进行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加强旱情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并派由区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旱区指导抗旱。

区、镇、街道办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抗旱值班,定期发布旱情通报,通报旱情、抗旱行动情况。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3.部门联动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在区防指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抗旱水源管理和调度,监督、检查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对重点水利工程实施抗旱调度,提供抗旱技术指导;加强与市气象局沟通,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相关的气象信息、土壤墒情和卫星遥感监测信息负责农业抗旱指导,指导农民做好农作物的田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负责农业生产自救、恢复等工作民政局组织、协调灾民救助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财政局落实抗旱经费并及时下拨;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相关工作;卫生健康局根据需要派出医疗队,做好旱区疾病防控工作;住建局为抗旱物资提供运输保障;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抗旱有关工作。

4.抗旱保障措施

1)根据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及干旱期供水紧缺状况,确定用水优先次序,限定供水量。首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尽量保证重点部门、单位企业和重要作物、经济作物生长关键用水。

2)根据水源状况,加强地表水、地下水统一调度和管理。供水工程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适时依法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3新邱区易旱区可采取河道截水、设置临时抽水泵站等措施挖掘抗旱水源;调整耕种模式,灌溉水源无保证的水田地块改种经济田或大田作物。动员抗旱服务组织以及社会机械力量全力投入抗旱救灾。在旱田区进行深翻、免耕、塑料膜和秸秆覆盖等措施,减少棵间蒸发,增加蓄水能力,建立土壤水库。旱田严重缺墒地块应尽量利用田间工程蓄水增墒,通过维修塘坝,修筑方塘、现有大口井,机电井等工程措施,充分利用水源增墒,并进行适时浇灌。充分发挥已储抗旱物资救灾作用,适时增加抗旱物资数量。

4)根据城市供水需要启动全部(或部分)抗旱备用水源和应急供水方案,为满足城乡生活及重点行业需水要求,可适当超采地下水;采取切实有效的节水措施,充分挖掘城市节水潜力,对居民生活用水采取限额或定量、定时段供应。对于农村人畜饮水困难严重的地区,及时启用抗旱应急备用水源井,紧急调配各类临时抗旱设备,十分偏僻的地区应组织临时人工送水。

5)当旱情严重时,停止生态用水,缩减非重点区域的农业灌溉定额,压缩农业供水量;控制工业用水,限制高耗水企业及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限制排放工业污水。

5.2.3 Ⅲ级应急响应

1.工作会商

会商主持人:区防指副指挥长。

参加人: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成员。

方式:在区防指会商室以正式会议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内容:分析旱情发展动态,视情况发布级预警,启动级响应。

2.工作部署

加强旱情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并派出工作组赴旱区指导抗旱。

区防指以通知或文件形式定期发布旱情,通报旱情、抗旱行动情况。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3.部门联动

区防指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做好抗旱工作。

4.抗旱保障措施

1)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居民生活用水,干旱严重地区,启动农村自备水源,保证农村人畜饮水;适当压缩农业供水,组织干旱地区启动抗旱临时设施;限制生态用水;适当限制洗车、洗浴等高耗水服务行业用水;依法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2开源、节流并举,节约水资源为主。积极筹措资金并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小型水源的建设力度,最大限度地拦蓄、利用地表径流;旱田严重缺墒地块应尽量利用田间工程蓄水增墒,通过维修塘坝,修筑方塘、大口井,增补机电井等工程措施,充分利用水源增墒,并进行适时浇灌。动员抗旱服务组织以及社会机械力量投入抗旱救灾。

3)因旱地区积极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春耕前选择优良耐旱品种,推广旱育苗、旱整地浅、薄、湿、晒等节水灌溉技术。在旱田方面,利用坐水点种、地膜覆盖、秸秆还田等措施,达到节水保水的目的。

5.2.4 级应急响应

1.工作会商

会商主持人:区防指副指挥长。

参加人:区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专家组成员。

方式:正式会议。

内容:分析旱情发展动态,视情况发布级预警,启动级响应。

2.工作部署

1加强旱情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并派员赴旱区指导抗旱。

2)区防指以通知或文件形式定期发布旱情,通报旱情、抗旱行动情况。

3)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组织落实抗旱资金和物资。

3.部门联动

区防指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做好抗旱工作。

4.抗旱保障措施

1)做好干旱地区计划用水在确保农村人畜饮水的前提下积极组织抗旱水源及临时设施抢灌受旱农田;限制生态用水;依法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2)受旱地区加强蓄水、保水,做好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抓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管护,积极检修抗旱设备,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改善旱田灌溉条件,适时进行浇灌。倡导水田灌区利用桃花水和田间回归水,实行短历时、大流”“统一种植、统一灌水等供水措施。

5.3信息发布

抗旱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要信息发布应按相关规定由专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旱情和灾情信息。

旱情及抗旱动态等由区防办统一审核和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5.4宣传动员

各级防指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发布旱情、灾情及抗旱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及时报道旱情、灾情,积极宣传抗旱工作经验及减灾成效,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5.5灾民救助

干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减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受旱严重的地区,继续狠抓各项抗旱措施的落实,同时组织灾区富余劳动力广泛开展生产自救,大搞多种经营生产,用以弥补农业干旱造成的损失。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灾民务工提供政策支持和权益保障,确保用工企业不拖欠灾民工资;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农业部门组织引导灾区人民积极开展灾后农业生产自救;保险公司负责对灾区的相关保险理赔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灾情实际发生状况,做好相应的救助工作。

5.6应急响应结束

当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或缓解,导致次生、衍生灾害的风险降低,达到下一级的预警条件时,经区防指批准后,通过文件或媒体适时宣布降低干旱预警等级及相应应急响应。

当旱情解除,导致次生、衍生灾害的隐患消除时,经区防指批准后,通过文件或媒体适时宣布解除干旱预警等级,结束该级别相应应急响应。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讯单位必须保障抗旱信息的畅通,责任做到优先、快捷、准确。

2)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手机、广播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3)水库等水工程单位必须配备好通信设施。

6.2应急支持与装备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容易出险的抗旱工程,要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在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对新险情,要派技术人员到现场与抗旱行政首长研究对策,组织实施。

2)各抗旱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器材等都应能满足情急需。

6.3应急队伍保障

1)抗旱队伍

在抗旱期间,各村都应有抗旱小分队,并由村支书负责组织一切力量以村自为战,组自为战,尽量减少损失。

2)供电保障

供电所要做好各项准备,保障好抗旱机具的用电。

3)交通运输保障

在抗紧张阶段,应准备足够的车辆,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抗旱车辆的通行。

4)物资保障

抗旱物资的筹集与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定量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专储与单位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

6.4公众信息交流

众信息交流包括旱情及抗旱方面的信息,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事发地的防指统一发布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抗旱救灾工作。

6.5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指分别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6演练

1区防指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练,一般年举行一次,由区防指负责组织


7善后工作

7.1灾后恢复

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灾后恢复工作。在旱情缓解或解除后,继续加强对灾区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支持和鼓励灾民开展自救,尽最大努力降低受灾损失。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抗旱水利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编制工程修复计划,并会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尽快组织修复因干旱灾害损坏的抗旱工程。

抗旱应急响应期间征用、调用的抗旱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响应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应急抗旱期间修建的各类应急水源工程设施,应按照管理权限建立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确保工程的抗旱应急备用功能。对于修建的临时抗旱提水设施、截水土坝应当拆除。

7.2工作评价

应急响应结束后,区防指要组织各成员单位、部门及乡(镇、街道办)对干旱灾害影响、损失情况及抗旱行动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对抗旱工作取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各项指标、数据进行整理,逐级上报。最后由区防指组织专家对全抗旱工作进行核查和综合评估,并将抗旱工作评价报告报人民政府和市防指


8附则

8.1编制、审查与审批

新邱区抗旱应急预案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制,报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8.2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区防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每年对本预案修订1次,3年对本预案评审1次。

8.3名词术语解释

1)旱情:指某一时期内,由于降水少、水资源短缺,使农作物生长及城乡生活、生产受到影响的状况。

2)旱灾:指干旱给农业生产及城乡生活、生产造成危害和损失的现象。

3)轻旱:指对农作物正常生长有影响。旱作区:出苗率低于八成,作物叶子萎蔫。水稻区:稻田脱水,禾苗出现萎蔫。

4)重旱:指对作物生长和作物产量有较大影响。旱作区:出苗率低于六成,作物叶子枯萎或有死苗现象。水稻区:稻田严重缺水,发生龟裂,禾苗出现枯萎、死苗。

5)作物受旱面积:指干旱使农作物正常生长受到影响的面积(同一块耕地多季作物受旱,只计一次)。

6)城市干旱:指城市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量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正常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7)抗旱服务组织:是由农业农村局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同时受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

(8)春旱:一般指3月~5月期间发生的干旱。

9)夏旱:一般指6月~8月期间发生的干旱。

10)秋旱:一般指9月~11月期间发生的干旱。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防办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印发《新邱区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邱区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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