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5-27 浏览量:44 来源: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赵浩添 文字大小:

一、背景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辽宁省水土保持工作细则》、《辽宁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技术大纲》、《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辽宁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设计方案指导书》、《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山洪灾害防治县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技术要求》等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明确山洪灾害隐患,建立健全群防结合的防治体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山洪灾害所造成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损失,避免人员伤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编制新邱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是防御山洪灾害实施指挥决策、调度和抢险救灾的依据,是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防灾、救灾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

三、主要内容

《新邱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共分9部分。

第一部分:总纲,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编制原则适用范围、预案审批

第二部分:基本情况,包括自然地理情况经济社会情况区域内的气象

第三部分:山洪灾害概况,包括山洪灾害成因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第四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包括组织指挥机构职责和分工

第五部分:监测预警,包括监测实时监测通信预报预警

第六部分:转移安置包括转移安置转移路线转移安置纪律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第七部分:抢险救灾,包括抢险救灾准备抢险、救灾

第八部分:保障措施,包括汛前检查宣传教育及演练纪律防汛值班制度落实责任制

第九部分:附表

文件解读单位:新邱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鲁汉生。

解读人电话:0418-2827213

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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