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9-16 浏览量:68 来源:生态环境新邱分局 责任编辑:张翔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过去,许多地方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或运行不佳的现象时有发生。近日,《新邱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5〕16号)正式发布,标志着新邱区在农村污水治理领域,正着力构建一套权责明晰、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长效运维管理体系,推动治理工作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稳不稳”深刻转变。
一、核心目标: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
《办法》开宗明义,其首要目的是“确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它意味着管理的重心从一次性工程建设,转向了全生命周期、全天候的运营维护和质量控制。一切制度设计,包括责任划分、资金保障、监督考核,都紧密围绕这一核心目标展开,旨在杜绝设施闲置、停摆或出水不达标等问题,让每一分投资都持续产生生态效益。
二、体制创新:构建“四位一体”的清晰责任链
《办法》最显著的突破在于,它系统性地厘清了各方权责,构建了一个环环相扣的责任闭环:
1.属地政府负总责:明确长营子镇人民政府为运维管理的“责任主体”。这改变了以往责任不清、多头管理的局面,乡镇必须牵头建立档案、组织监管、协调处置,成为名副其实的“管家”。
2.专业机构抓落实: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运维单位作为“实施主体”。这旨在利用专业力量,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同时通过合同约定和绩效考核,确保服务质量。
3.区级部门强监管:市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负责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与备案;区农业农村、住建、财政等部门依职责协同。这形成了从专业技术到行业管理的立体化监管体系。
4.村民参与共监督:创新性地设立统一监督标识牌,公开责任人及电话,鼓励村民反映问题。将村民从“旁观者”转变为“监督者”,是践行“群众参与”原则、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的关键一招。
三、机制突破:打造“平急结合”的快速响应网络
《办法》专设“问题发现与协同处置机制”一章,是其可操作性的集中体现。
多渠道“预警”:融合了村民监督、乡镇核查、区级监测、运维自查四个层级的反馈渠道,确保问题能被及早、尽多地发现。
跨部门“会战”:对于重大隐患,建立了由政府牵头、多部门会商研判的联动机制,确保复杂问题能得到技术和资源的全力支持。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
解读人:卜婷婷
解读人电话:0418-271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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